画法有没有道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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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9 09:57: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看到罗密欧老师介绍几位文艺评论家近来对由郭庆祥指认范曾“流水线式”作画引起争论的事件的评论。贴出的评论文章截图文字比较小,看不清内容。我就说说自己对范曾这事的看法。
郭庆祥对关涉范曾人品的批评,据我所知好像主要是源自对范曾某些画作的作画方式即“流水线式批量制作”。他在文汇报上发表文章说这样作画就是“欺骗大众和收藏者”。范曾把郭庆祥告上法庭,诉郭庆祥和报社侵犯其名誉权。
由于作画方式不存在“法定标准”、“行业标准”、“部门规定”,而艺术判断不是法院管的事情,那么对于“欺骗大众和收藏者”的道德指责,法院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恐怕也只能支持范曾的侵权诉求。这只是我的推测。详细资料我也懒得去找,媒体也未必公布了辩论细节。
对艺术作品的评价,关键是看已经完成的作品本身,只要不是剽窃、造假,都可以讨论。作画方式当然会影响最终完成作品的效果,但这种影响究竟是利还是弊,终究还是属于艺术问题,不是道德问题。郭庆祥在不知道作画方式的时候认可画作,而知道了作画方式之后,作品还那个作品,但自己对作品艺术价值的判断却来个大转弯,那么郭是不是需要反省自己的鉴赏力呢?如果他在不知作画方式的情况下,就从作品本身看出缺陷,知道画法以后,能令人信服地论证这种缺陷就是“流水线式作画”造成的,他就是高人(当然批评仍然应该在艺术层面展开)。正如说“音乐不会骗人”,绘画作品也不会骗人,缺陷就在那里,不管是怎么画的。你得到艺术享受,那对你来说就是好作品。假如为了多出成品让学生代笔或参与“流水线”作画却以自己名义获利,或者拿自己的仿作冒充他人名作以卖高价,这些才是道德问题。
我记得范曾好像是否认了郭对他作画方式的指认。不知道在法庭上是如何辩解的。他在此处的问题在于对郭所指认的作画方式无论是否认还是辩解,都等于是给自己挖坑。其实这本来是创作思维方式问题和创作技法问题,也与水墨画的画材和工具的特性、作画方式密切相关。对于写意性比较强、可以一挥而就的水墨画,只要你这么想,就可以这么“挥”。如果说范曾创作一个系列作品时,先把几个人物的头都画出来,再画他们的身子,最后完成所有人物的背景环境,这种画法就是不道德的欺骗,那么那些多人分别画同一幅画的不同部分的情况不是更缺德了?西方传统绘画不是“一挥而就”,但也不大可能画完一个人再画另一个人,而往往会从总体上步步深入刻画,以便控制住整体效果。在画一个系列作品时,郭所指认的“流水线式”画法也是有可能便于把握思维的统一性、协调各幅画之间的关系的。对于同时创作的系列画作,作者会先有整体构思,而为了达到预期效果,采取自己认为有效的实现手段,是个人化的、更偏于技术性的问题,不应影响对完成作品本身的实质性评价。音乐创作过程也有各种各样看似“不合逻辑”的情况,比如第一乐章是最后完成的,创作期间还可能搁置了相当长时间去写别的作品,还有各种没有“工序”可言的修修补补。人们评价作品是从作品出发,了解创作过程也是为了理解和分析作品,而没有因此去批评作曲家的创作方法不合逻辑,更没人说作曲家欺骗了谁,因为“音乐不会说谎”。范曾采取什么画法,他自己掌握就可以了。他可以不公开自己的画法,但别人知道了,也不必回避。当然对于道德指责可以申辩。
范曾的字、画总体上我不太喜欢,这当然和他的作画方式无关,可能是我鉴赏能力不行,没有接近作者的创作境界,没有看出门道。我对他印象比较深的是二十多年前在一次电视采访节目里出口成章,连绵不绝的谈话几乎句句有典故。那时常能看到他的字,但确实没觉得有多好,特别是字比较多的时候。
总之,鉴赏者对完成作品本身进行任何艺术评价都是正常的,对作画方式也可以褒贬,但不可就此轻易上升到道德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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