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执行的是公务,私人举办活动可以拒绝和辱骂警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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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21-1-9 10: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样的行为难道不应该依法处理吗?
  我们应该放纵这些台湾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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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9 10: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事后被辱骂对象是警察还是保安,但那个台湾人当时是以警察来对待的,这种嚣张的攻击警察的言行不应该严肃处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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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9 10: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地警方应该传唤当事人。
  如果警察的尊严自己都保护不了,那人民怎么相信警察有能力保护人民的?这不是当事警察和那个当事人之间的私人恩怨,是中国警察的信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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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9 10: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以为他是在台湾,可以随便骂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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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9 10: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1. 辱骂他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2. 扰乱单位秩序.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3. 阻碍执行公务.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十日拘留,并处500元罚款.
  4. 妨碍执行公务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民警等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辱骂的一些内容,是有可能以威胁方法阻碍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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