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院你怎么看?“深圳版周克华”麦玉明竟被判死缓!(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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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9 11:49: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东高院你怎么看?“深圳版周克华”麦玉明竟被判死缓!
  十年前的2002年12月18日下午两点左右,我老公柳先记在深圳市光明农场(现在为光明街道)农业银行出来,被麦玉明为首的三名蒙面歹徒跟踪,在光明加油站附近,他们驾车逼停我老公的车,用铁锤砸碎了车窗玻璃,匪首麦玉明对我老公开了一枪。我老公挣扎着逃跑,丧心病狂的麦玉明又冲着我老公连开两枪,导致我老公当场死亡!
  持枪抢劫24起,枪杀一人,潜逃长达10年之久,终于在十年之后,被深圳特区法院判决为死缓!!不知道,就这件事情,广东高院怎么看?而不知道天下百信怎么看?甚至,不知道元芳,你怎么看?!
  三个歹徒并不认识我老公,他们就是认为我老公从农行里出来,以为包里面有钱,事后查明,我老公包里只有一万多元。当时,数十名群众目睹了事情的整个过程。警方找来的目击证人就有15位。
  可见,在这样的光天化日之下,疯狂蒙面抢劫,枪杀受害者,这是何等猖狂和嚣张?而警方破案后,经过媒体报道,这伙歹徒并不是初犯和偶犯,而是案犯累累。极短的时间内,就疯狂持枪抢劫多达24起,所抢金额巨大。
  之后,被警方通缉后,首犯麦玉明就一直潜逃在外,直到2012年11月16日,深圳中院一审判决麦玉明死缓。理由是,麦玉明有自首情节!那么,问下中院法官们,何为自首情节?潜逃长达十年,归案后,都不如实供诉自己的罪行,对受害者家属没有一丝忏悔,这就是所谓的自首?当我要求检察院抗诉时,检察院断然拒绝!
  更不可思议的是,麦玉明家属对于法院判处死缓却并不买账,提起了上诉,认为判处死缓过重。而当地媒体的报道以“深圳版周克华”为题。那么,周克华是被警方当场击毙,那么作为深圳版周克华,犯案累累,为什么就有莫须有的自首情节,可以判处死缓?即便如此,案犯家属仍然不买账,态度极其嚣张,提起上诉,要求法院撤销死缓判决!
  更为可笑的是,法院居然提出给受害者家属赔偿8万元,然后就可以了结此案。而这和法律判决的赔偿82万,差距十倍之多。这就是案犯的积极忏悔态度?那么,试问一下,深圳作为经济特区,法律上也是特区吗?蒙面持枪抢劫杀人,犯案多达24起,抢劫金额巨大。这被当作是深圳版的周克华,为什么被特区法律特别对待?判处死缓之后,家属还不买账要上诉?那么,他犯罪和药家鑫相比,和李昌奎相比,情节更为恶劣,社会危害性更大。为什么还能判处死缓?
  作为特区的法律,难道和国家宪法也不一样?经济特区也是法律特区?真的不知道,对于深圳这样的法律特区,广东高院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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