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青杨专栏】“套路贷”到底有哪些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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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21-1-9 11:55: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文 风青杨
  原本只是做生意周转资金,借款仅3万元,短短一年变成800万元;为满足消费需求,借款3万元,实际到手只有6000元……警方介绍,套路贷目的不在于“吃本金”“吃利息”,而是利用借款人着急用钱而又无法从正规金融机构贷款的心理,通过一步步设套,最终非法占有受害人的财产,本质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7月2日人民日报)
  其实,近两年这种犯罪行为已经在法律界达成了共识。这种“套路贷”,犯罪分子从一开始就是处心积虑地以非法占有借贷人的财产、房产为目的,利用借贷人社会经验不足的弱点,通过“双倍借条”、“平账”等手段,将原来不过几万元的借款,在“证据”上飙升到几百万元,进而逼着当事人抵押房产、签订“20年的租房合同”,或者勾结黑心中心直接“网签”,一环套着一环,不把一家人的房子骗光,就不死心。
  然而,“套路贷”披着民间借贷外衣的金融诈骗,可能潜伏在日常生活的任何角落,各种贷款推销电话,电脑、手机上弹出的广告窗口,微信好友的添加请求,公交站牌、小区墙壁上的小广告,都可能是“套路贷”伸出的触角。实施“套路贷”的借贷平台,不断变换着身上的“马甲”,他们可能披着“校园贷”的外衣让涉世不深的学生掉入陷阱,也可能以“现金贷”的名义让一些民营企业陷入破产清算的绝境。
  “套路贷”到底有哪些套路?一般而言,套路贷都会分三步走。
  第一步,如果你有房产,可能早就成为小贷公司眼中的一块肥肉。先诱使借款人借贷,随后以行规为由,哄骗借款人签下高于所借款项一倍甚至数倍的欠条,并信誓旦旦地称“不会真让你还这么多,按期还就没事”。如若到期未还再追加借款,如法炮制。几番轮流下来,借款金额已经翻了数倍,但是利息仍符合法律相关规定;
  第二步,就是关键的“平账”,也是在这一步,原本的账务可能膨胀几十倍。一旦借款人违约,小贷公司就会用“平账”的方式解决。“平账”即由另一家小贷公司偿还第一家公司的钱,借款人再签下更高额的欠款合同。其中还会重复第二步“伪造”银行流水的过程。
  为了“平账”,借贷公司会故意让你违约,比如还款时借故到外地,让借款人无法联系到;或是违约的条款设置的非常苛刻,比如“逾期还款”的时限是按小时甚至分钟计算,债务就翻着倍地往上涨。总之,就是要把借款者逼上“还不出”“还不清”的绝路。
  而按照事先签订的合同,一旦借款人难以还钱,房产可能被低价贱卖。此外,借款人的家人朋友可能会被小贷公司“电话轰炸”,乃至语言威胁、油漆刷墙、堵钥匙孔等“软暴力”,遭受无止息的骚扰。更有甚者,小贷公司可能雇佣讨债人,将借款人非法拘禁在住处内,其行为则已涉嫌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
  第三步,步步为营下,唯一能让借款人脱身的,只有抵押房产了。但是这类房产有一个问题,通常里面还住着人,有时候会遇到一些子女为还债卖房、父母却还在屋子里住着的情况。通常为了防止这一情况,贷款人还会以“防止借款人无力偿还”为由,要求借款人签署一份房屋租赁协议。这一方面方便了催款的人上门“讨债”,不至于因寻衅滋事或者非法闯入他人房屋遭公安机关逮捕,另一方面能让嫌疑人可以“合法”地占据他人房产,有理由将此前的住户赶出房屋。
  由此可见,套路贷的陷阱套路是何其多。甚至,在借贷人拿到贷款后,贷款公司还会派出业务员来到借贷人家中进行“考察”,实则是在刁难借贷人,并在“考察”过程中吃拿卡要,向借贷人再次索要好处费。有的业务员来到借贷人家中,竟然向屋主索要房产证,屋主拒绝,业务员就以贷款承诺书中“提供的资料不齐全,视为违约……”的条款为由,判定借贷人“违约”。其实这是在先前的合同中就已经为受害人挖好了坑。
  总结起来说,套路贷和通常的高利贷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套路贷借款方并没打算让借款人还钱,借钱不过是其侵吞房产的借口。套路贷是典型的每个部分看上去都合法,但合在一起就是犯罪的案子,取其中一部分起诉本身就是套路贷的一部分。
  就民事法庭来说,套路贷的“证据”足够充分,如果不由公安展开刑事调查,法官很难主动查出这些案件背后的蹊跷;而公安机关一般看到有借条,会认为那是民事纠纷,应由法院判决,也不会立案……“套路贷”正是钻了这种空子。目前,“套路贷”的最大问题在于,法律似乎不站在受害者一边。“套路贷”的作案手法相当专业,处处披着合法外衣,在民事诉讼证据上做得“天衣无缝”:要欠条,有欠条;要转账记录,有转账记录……所以,这些“套路贷”甚至敢去打官司,而且往往能胜诉。
  “套路贷款”看似“完美犯罪”,表面上满足了正常借款案件的证据标准,但本质就是连环合同诈骗案,只要公安、法院之间能做到信息共享、案件串并、主动纠问,就能戳破这种画皮。当务之急,是司法、行政部门要对这种金融犯罪的新形式有统一认识。
  而对于需要资金的群体而言,能找亲朋好友借到钱的,尽量找他们解决,如若不能再找银行,对于小贷公司提供的类似于高利贷的贷款,还是不要触碰为好。
  作者:风青杨 :知名评论人。一个有趣的人,分享一些有趣的事。嫉恶如仇,从善如流! 微博@风青杨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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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9 11:55:39 | 显示全部楼层
利用本该销毁的原始借条,对方法庭上虚假陈述一场恶意诉讼,法官罔顾换据的多项证据和事实,枉法裁判,楼主说的公安和法院联合惩治,现实是法院枉法裁判,支持恶意诉讼,想去公安局报案,但必须法院胜诉后才能去,逐层监察委举报法官渎职枉法,被告知也必须要胜诉后才能确定,迫切希望司法公正真正实现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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