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工资所的税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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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17-8-15 00:45: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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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7-8-15 00:45:24 | 显示全部楼层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2000元/月(2008年3月1日起) 不超过500元的,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15 %,速算扣除数为125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税率20 %,速算扣除数为37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3375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375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1037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5%,速算扣除数为15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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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7-8-15 00:45:2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次个人所得税法的修订包括以下几方面: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作如下修改: 一、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一千六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同时,对“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的附注作相应修改。 二、第八条修改为:“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本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个税的其他方面的条款并无修改。 关于新的工资薪金所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应税所得=取得的收入-免税收入-费用扣除额 应交的个税=应税所得*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中: 1。免税收入包括有:个人按照规定交纳的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等。 2。费用扣除额(即平常所说的所谓的“起征点”)自2006年1月1日起,全国统一执行1 600元的标准。目前法定的费用扣除额为800元,但各地在执行中存在擅自提高的情况,因此各地实际的费用扣除额并不一样。 3。税率为5%-45%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由于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较为复杂,因此转化为使用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的简化算法。具体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可查阅税率表: (应税所得、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0-500、5、0 500-2 000、10、25 2 000-5 000、15、125 5 000-20 000、20、375 20 000-40 000、25、1 375 40 000-60 000、30、3 375 60 000-80 000、35、6 375 80 000-100 000、40、10 375 100 000以上、45、15 375 按照上面的方法,自行计算一下吧。 以月薪3 600元为例,并假设你交纳的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为700元,则按照1 600元的费用扣除额计算:应税所得=3 600-700-1 600=1 300元,查税率表得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额25元,所以,应交的个人所得税=1 300*10%-25=105元。具体你某一月份应交的个税,你可以根据工资单上的明细,比照着自行计算一下。如果有疑问的,你可以向单位财务部门提出咨询,相信他们会为你做出解释的。根据标准再给你个计算器自己算吧:http://finance.21cn.com/bank/computer/ta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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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7-8-15 00:45: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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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7-8-15 00:45: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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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7-8-15 00:45: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个得税=应纳税所得额X相应税率-相应速算扣除数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总额-房补-个人承担的社会医疗保险-2000工资总额=基本工资+房补+加班费+其他补助等应纳税所得额
相应税率
速算扣除数不超500
5%
0500-2000
10%
252000-5000
15%
1255000-20000
20%
37520000-40000
25%
137540000-60000
30%
3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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