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计薪方法。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休假日)/12个月=21.75天吗?法定假日不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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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08-4-21 21:31: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是带薪假期,不同于休息日.这11天放假也给工资的,比如五月份,法定假1天.休息日9天,工作日21天,当月计薪日=法定假+工作日=1+21=22天.假设月工资为2200元,当月日工资为2200/22=100元.加班日工资=2200/21.75=101.15元.如果休息日加班1天,应发工资为:2200+101.15*200%=2202.30元.如果事假1天,应发工资为:2200-2200/月计薪日*请假天数=2200-2200/22*1=2100元.如果本月全缺勤,应发工资为:2200-2200/22*21=100元.从最后一个实例中能看出带薪假的真正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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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4-21 21:31:42 | 显示全部楼层
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证明加班时间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加班通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电子邮件等。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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