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女生跪地救人被恶评:6.1万恶评者,都是什么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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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10 01:39: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湖南常德火车站内,两名年轻女生跪地向一倒地男子进行心肺复苏与人工呼吸,不幸的是,该男子抢救无效离世。两名女生系成都中医药大学眼科学院研究生。在网友一片赞美和表扬的同时,出人意料的是,竟然有部分恶评出现。成都中医药大学表示,两名学生以自己实际行动践行医学生誓言,拟于新生开学典礼授予其校长特别奖。(红星新闻8月23日)


这两名女生承受了很大的委屈,因为有点基本常识的人都明白,抢救突发病人是否成功,这取决于较为复杂的多重因素,如病因、病史、综合基础病等因素。而其中,病人发病的严重程度是不以施救者的意志为转移的,而这也是最根本的制约因素,也是在突发情况下,最大的不可预测因素。
在一些情况下,即使是经验丰富的医生,虽然经过多重努力,也可能无能回天,这就是现实的无情之处。而所有抢救行为的意义,更在于争取更多的时间,和争取更多的可能性。因而,任何人的施救行为,都是在最大程度地与时间赛跑抢夺机会,而不能将之视为一定成功的行为。
因而,对于突发情况下的抢救,总是存在着对半开的概率。但换一个角度则是:实施了抢救并不一定就能成功,但如果没有实施抢救,那就一定没有成功可言,甚至连一点希望都没有。而这,不管对于个体的生命,还是对于全体社会成员,都可能是意味着失去一次生命被挽救的机会。


也正是这种双向可能性的存在,才使抢救突发病人这种见义勇为的行为更具有不可替代和不可拖延的意义,并应当受到社会的鼓励与保护。也是基于这种社会共识,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一善意救助者责任豁免规则,被称作“好人法”,其用意是鼓励善意救助伤病的高尚行为。
显然,这两名女生实施的抢救行为,符合于社会情理,符合于社会法理,既应当受到社会情理的褒扬,也应当受到法律的肯定和保护,于情于法,这样的善行都应当是人们的行为榜样,而这,也是社会积累正能量并产生社会善意最大化“乘数效应”的坚固基石所在,和最基本的民心所向。
然而,对于这两名女生的善意救助,网上竟然有部分恶评出现,并且,对这样的恶评居然还有6.1万人的“点赞”。显然,这是一种非理性的现象,不过,人们并不会因为有6.1万人的“点赞”就认为社会善良的基础出了问题。这可以理解为,在现实中还有一些人很容易被极少数别有用心者所利用,因此,这6.1万人是被蒙在鼓里的受骗者,而那个别有用心者才是蓄意破坏社会善良和正义的人。


这两名女生虽然为此承受了巨大的委屈,但同时,她们也很幸运,是因为她们根植于心灵深处的善良,使医学生的誓言得到了最好的践行,而这种践行所引发的社会正能量的“乘数效应”,则更加涤荡了个别人的丑恶灵魂。
社会的正能量从来都不可动摇,社会的善意行为从来都是社会主流,这是邪不压正的社会道德伦理和法律伦理的根本体现。成都中医药大学表示,两名学生以自己实际行动践行医学生誓言,拟于新生开学典礼授予其校长特别奖。而对于成都中医药大学即将颁发的校长特别奖来说,不仅仅是对这两位女生的褒扬,也是对社会整体善意的滋润和滋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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