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研究癌症论文”撤奖:这个锅,该不该孩子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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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10 01:39: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昆明小学生研究癌症获奖”遭网友质疑,引发热议。7月15日,第34届云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发布通报称:大赛组委会根据评委会建议,决定撤销该项目第34届云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项目(小学组)一等奖奖项,收回奖牌和证书。这位孩子家长在道歉信中称,我谨代表孩子向大赛组委会提出以下申请:申请上交该项目获得的奖项,并尊重和服从大赛组委会对该项目奖项的处理意见。(澎湃新闻7月15日)


大赛组委会发布的这个通报,似乎意在平息人们的质疑,给整个事件画上个句号。通报称,“我们将接受教训,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完善机制……”。然而具体责任该由谁承担?却只字未提,连评委们的名字都没有在通报中列出。因而,对于这个通报来说,公关意识大于责任意识;推脱意识大于反思意识;掩盖意识大于公开意识。
这个通报给出的终局阐述是:大赛组委会根据评委会建议,决定撤销该项目第34届云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项目(小学组)一等奖奖项,收回奖牌和证书。但给出的原因却令人不解:该项目研究报告文本撰写不符合《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2018年修订)》评审原则第三条:“项目研究报告必须是作者本人撰写”之规定。
之所以说这个原因令人不解,并不是说这个规则人们看不懂,相反,这个规则非常简单明了,无人不解,属于前提性条件规则。换言之,这个规则限定了入选时的基本要求,而不是限定了评奖时的要求,因为既然不是本人撰写,那就不能进入后面的程序,也就不该存在对之评奖的过程,当然,更不该有获奖的结果。


而最重要也是最离奇的是,这个撤销原因是评委们事后给出的,不过问题来了,评委还是那些评委,但对于那么明显的问题,诸位重量级的评委当初为何没有看出来?没人相信这是评委们的眼力问题,但更令人不解的是,事前这些评论“一致性”地都没发现问题,而事后,还是这些评委却能“忽如一夜梨花开”,所有的评委都“整齐划一,步调一致”地发现了“项目研究报告必须是作者本人撰写”的这个规定?没人相信如此高度一致的巧合。而对于评委来说,“成也萧何,败也萧何”,这个责任当然跑不了,然而,这通报中也是只字未提。
而这位家长也在道歉信中称:我未充分掌握及领会组委会发布“项目报告必须是作者本人撰写”的关键信息,过度参与了项目书文本材料的编撰过程……显然,这个道歉将重点放在了“过度参与”上了,但实际上这种“过度参与”其实就是另外一种形式上的学术造假——帮儿子造假。而不管帮谁造假,最终损害的都会是社会公平,但这个责任该怎么负?这位家长也是只字未提。


显然,在这个通报中,在全盘的“故事”中,只有这个孩子被“处理”了,“受伤”的也只有这个孩子。诚然,收回不恰当的奖项是必须的,但这么大的锅却不能让孩子来背。因为在这件事的前因后果中,孩子并没有过错,他对生命科学有着浓厚的兴趣,这本身就是值得赞扬和鼓励的方面。而错误的根源,则在于评委的操弄、在于此次大赛流程的失控、在于家长拔苗助长的虚伪。
但这些都与孩子无关,因为这个孩子就是一个热爱生命科学的小学生,他热衷于参加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这本身就是此类比赛设置并存在的全部社会意义,正是这个意义的存在,才提升了全社会更多孩子从小爱科学、学科学的氛围,从而今天的孩子,可能就会成为明天的科学家,这是社会科学进步的源动力。
但这个孩子却正在为此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和心理压力,从获奖到收回,这样的落差连成年人都难以承受,这对仅仅小学生的孩子来说,将是一种难以抚慰的伤痛。因而,这个锅不该让孩子来背,将这么多大人的错误压在孩子的身上,是孩子的生命不能承受之重,而且,这也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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