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举报破坏生态10年无果:违法公司底气何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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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10 01:39: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有宁夏中卫兴仁镇村民来信反映,宁夏中卫益泰矿山开采有限公司非法开采、破坏生态等问题,我们持续反映了十余年。调查发现:益泰公司并未持有环评手续,违规开采多年。据村民汪海说:“今年我再次举报反映,自然资源局的执法人员和我一起到益泰公司,但在上山途中突然不让我跟随了,说这是公司内部施工的地方,无权进去。后来给我的回复就是举报不实。如果没猫腻,为何不能公开”。(人民日报8月26日)


一边是村民的十年举报,另一边却是涉事公司的十年太平,从这两相比较可以看出,双方的力量对比是多么的悬殊。然而,这种力量的悬殊并不是仅从对村民的漠视中才能看出,而是在这之前早已直白地存在,那就是这家涉事公司一直都未取得环评手续。换言之,这样的力量不仅对抗于村民,而且也同样抵抗于国家职能部门,这让人难以想象,涉事公司哪来的这么足的底气。
取得环评认可,是必须的法定程序,这容不得半点差池,更不能允许先斩后奏情况的发生。因为环评起到的作用就是资质与约束的先行确立,这是必要的门槛,更是监管部门后期跟踪管理的重要执法标准,如果没有了环评,就等于不存在任何可行性标准,而没有可操作性监管标准的存在,切实的管理也就无从谈起,有的只会是越错越有理的任性,和对生态环境的无尽破坏。


而当地村民十年举报十年无果的现状,也恰恰印证了这种越错越有理的任性存在,同时也说明,这种违法的任性,已经成为了涉事公司的常态化标配。而与此相同,村民诉求的被长期漠视,也成了当地相关部门的常态化标配,而这种常态的漠视,竟然还表现在当地自然资源局执法的执法过程中,这家公司居然说这是公司内部施工的地方,村民无权进去,而在此情况下,执法人员就在旁边。
对任何地方的环境保护,都离不开当地百姓的时时监督,这是民间力量对职能部门的有力补充,也是在这种补充之下,职能部门才能更好地提升监督效率与监督效果。而要切实实现这种监督,就必须切实赋予和维护百姓的监督权利,但从当地的现实可以看出,在百姓的十年举报中,涉事公司依然是我行我素,将矿渣埋在了道路、水渠上,使村民的饮水失去了保障,赖以为生的种瓜业也受到严重影响。因而也可以说,村民的生计和监督的权利,也被埋在了矿渣之下。


一边是村民的十年举报,另一边是违法公司十年的“平安无事”,这本身就是一道失去逻辑的不等方程式,而这其中缺少的就是一个关键代入量,那就是民生的诉求和对监督权利的重视。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职能部门干得好不好,百姓说了算。然而,从这道不等方程式中可以看出,相关部门的工作还远远没有作到位,更无接百姓的地气可言。
因此,只有将民生的诉求和对监督权利的重视代入这个不等式,并按照环保法加大执法力度,让抵抗环评的公司付出割肉的违法成本与代价,同时,还要查一查看一看,这家公司的违法底气究竟为何这样足,背后是否还存在着利益输送的链条,和更深层的权力保护伞。唯此,才能回归村民人心的平衡,和生态环境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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