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姑娘立遗嘱:百年后房产给闺蜜,她到底信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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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10 01:39: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28岁姑娘小陈到浙江省遗嘱库订立了遗嘱,内容主要有两方面:百年后将名下房产留给闺蜜,请她帮我处理遗体捐献事宜。小陈是宁波人,因与闺蜜多年来相互扶持,一起经历很多风浪,因此将闺蜜作为遗嘱继承人。浙江省遗嘱库创始人叶世娟表示,“90后立遗嘱虽然不多,但这两年上升很快”,90后立遗嘱的人数2019年比2018年翻了一番,最小的人立遗嘱时只有22岁。(新浪新闻3月10日)


按常惯的家道理念来说,遗嘱的受益人一般都是家族里血缘关系最亲近的人,因为遗产的继承有着普遍性的家族式排列序次,这既是血缘关系的约定俗成,也是法律对这种约定俗成的默认与尊重,从法律上讲,如果没有特别所指或约定,受益人的序次排列就是决定受益程度的基本原则。
但从这件事上来看,小陈所立遗嘱与家族无关,确定的受益人只是闺蜜一个人而已,因此,这个遗嘱已经超越了法律被动的默认状态,而进入了更高层次契约自由的优先状态。换言之,百年后的一切,都以遗嘱形式的安排为准,更确切地说,活着的时候自己的事自己做主,死了以后也要确保做自己的主人。


但也有人认为,将受益者定给了外人,这是对家族的“不忠不孝”。应当说,在宗法制度的封建理念中,这确实是“不忠不孝”,甚至是一种对宗族的背判。然而,从某种意义上说,这就是社会理念的巨大进步,它的根本含义并不在于规定好了的“我必须给谁”,而在于根据自己的内心感受,“我想给谁就给谁”,显然,这是本质精神层面的充分强化,也是一种主人意识与责任意识的人性化升华。
在西方,一些企业家都将自己大部分财富捐给社会慈善机构,而不是留给自己的家人。显然,这里面有两个层面的重要原因,一是因为文化背景的不同,卡耐基说过,“在巨富中死去是一种耻辱”,将财富留给全社会更需要的但不确定的人群,才是财富本身应有的归宿。而对一些名门望族的后代来说,如果靠继承的财富来生活,那基本上是一种人生的耻辱,因此,像卡耐基这样的家族,不会将财富传给下一代,因为那将是下一代的耻辱,而下一代也必会断然拒绝。


二是因为,在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社会保障系统也会随之蓬勃发展并更加细致化和细密化,而这种保障系统的密实程度,完全可以保障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的体面生活,而不必他人给予经济上的操心,这样的社会普慧当然也括包这位90后姑娘的家人在内,显然,这位姑娘已然没有了必然的操心和超越时空的担心。
因此,这位90后姑娘立遗嘱将房产留给了闺蜜,至少说明社会正在发生着两方面的利好变化,一是个人财富的个性化处置,成为了法律手段的基本动作,这些年轻人既信法也守法,将自己心心念念的愿望全全交给法律来实现,此时,法律在她心中,其实已经有了至高无上的恒定位置,这从法治社会的构建来说当然是个基础性的确信与利好。
二是这些年来的改革开放,使全社会极大提升了发展速度和经济效率,同时,也积累了相当的物质财富。这些年来人们可以看到,以社会保障法为总集合,方方面面每年都会出台诸多保障人们基本生活的政策和法规。而在这个社会普遍可及的基础上,人们的思维理念当然也会随之提升得更高和变化得更快,而这种提升和变化,根本上还是来自于人们对社会保障系统的依靠和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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