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长徇私枉法包庇违法犯罪公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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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10 02: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虽然像是故事,但这是真实的事实,故事的发生地竟然是名扬全国的大城市——铁岭。
  是哪个大局长敢在全国反腐依法治国的风口浪尖上驾驭一切,超越法律。
  其实所谓的大局长并不大,他就是铁岭市公安局工人分局的局长刘晓伟,但是此人虽然权利不大,但可以任意践踏法律,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其权利凌驾于法律之上。现在我们就此事回顾一下案情背后,是非曲直自然分明。
  案件发生于2014年2月16日下午13时许,广场舞爱好者常英环电话告知女儿陈静说另一广场舞爱好者刘敏元又叫来一帮社会无业人员辱骂恐吓自己,陈静(当时已怀有身孕)赶到现场尚未瞧清楚事情的起因就被一男子 踢倒同时将其项链抢走,造成陈静多处外伤,伤后因使用破伤风药物强制终止妊娠,其母亲常英环眼眶眶骨骨折身体多发外伤住院治疗。
  案发后,被害人多次到工人分局要求对行为人依法制裁,但身为公安局长的刘晓伟百般推脱,不予查处,同时被害人向公安机关出示现场照片和人证,刘晓伟也同样拒绝受理和调查。
  刘局长的行为令人匪夷所思
  依照我国治安处罚法规定,只要是殴打他人就应该实施拘留,暂且不论案件是否上升为刑事案件,这位局长的行为是徇私枉法还是不作为甚至是包庇和纵容违法犯罪,身为执法者就是运用国家赋予的权利打击违法与犯罪,但刘局长是置国家的法律不顾,任凭我行我素唯我独尊,是亵渎法律还是凌驾法律,真是令人匪夷所思,身为公安局局长在习号令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倡导下,刘晓伟却置法律的尊严于不顾,失信于民,祸害公民的行为,还能呼风唤雨,这是失信于人还是失信于党,如果这样任其为所欲为,社会将如何安定,国家将如何和谐,如果这个人再掌握权力据为己用又有多少人间悲剧,国家耻辱发生?他对不起国家赋予的权力对不起人民的厚望与信任。
  那么如果没有不可告人的私密隐藏的背后,此案又怎么会产生错综复杂,盘根错节,使邪恶肆无忌惮的横行。
  我们要看此案的结果是邪不胜正还是正不侵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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