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保靖县有个村官无法无天贪赃枉法,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执法不严敷衍塞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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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10 04:04: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彭运江侵占、贪污集体财产、克扣低保费的举报
  保靖县人民法院:
  2010年夏季,举报人和本组村民发现属于本县碗米坡镇陇木村二组的林场(注:该林场于一九七二划归原昂洞公社--现为碗米坡镇)被盗伐严重,举报人多次到碗米坡镇政府、保靖县政府、湘西州人民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请求收回林地的管理收益权并对38年来的收益进行决算分配。2013年5月,2014年3月州林业局林改办、州信访局、保靖县信访局书面通知保靖县林业局、林改办、碗米坡镇政府依据相关政策,回复处理。碗米坡镇政府于2014年5月13日就此事进行了答复,认定被举报人彭运江有以下侵占集体财产、贪污捐赠款、克扣低保费的事实:
  一.举报上访四年要求退回属于陇木村二组的林地实际为726亩,该林地于2007年被登记在被举报人个人名下。
  二.被举报人彭运江从2007年起至2013年已共计领取林地(公益林)补助款32,128元占为己有归个人使用。
  三.2012年湖南省党校为陇木村捐赠15万元全部被被举报人挥霍。
  四.全村70多户村民低保费没有逐一发放给低保户,由被举报人占有。
  综上所述,特向你处举报,请及时查处。
  此致
  敬礼
  举报人:彭运祥(签名,手印)
  彭景福(签名,手印)
  高永珍(签名,手印)
  2014年6月3日
  举报人:
  彭运祥,男,土家族,1943年9月12.日出生,保靖县人,住保靖县碗米坡镇陇木村二组,联系电话:13085460171。
  高永珍,女,土家族,1953年12月12日出生,保靖县人,住址同上,联系电话:15074375321。
  彭景福,男,土家族,1960年2月21日出生,保靖县人,住址同上,联系电话:15674315129
  被举报人:
  彭运江,男,土家族,1967年4月出生,中共保靖县碗米坡镇陇木村支部书记,住址同上。

  保靖县人民检察院如此对待实名举报人令人心寒
  我们是保靖县碗米坡镇陇木村二组的村民,2014年5月我们向湘西州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就保靖县碗米坡镇区陇木村支书彭运江侵占、贪污集体财产、克扣低保费等事实以书面形式进行了实名举报,湘西州检察院举报中心受理后转交保靖县检察查处。2014年6月3日按保靖县检察院的要求,我们又递交了书面举报材料,然而保靖县检察院接收后,却久拖不查,在我们的多次催促下一再推脱,一会说没时间,一会说领导不在家,同时多次劝说我们撤销举报不要追究了,在遭到举报人的拒绝后,保靖县检察院干脆就不再查处了。自举报之后,举报人多次受到对方威胁,遭到打击报复,不得已向检察院反映实情,然而检察院竟然说他们管不了,并且已将案件交给保靖县纪委查处,要我们去找纪委。后来纪委说交给下面碗米坡镇政府查处,而碗米坡镇政府回答我们说没有时间,要3个月以后有时间解决这个案子,这样一拖再拖,不了了之。
  我们认为检察院是国家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对人民的举报应当及时查清,将所查明的事实对人民有个交待,不能敷衍了事,如此对待老百姓实名举报人,实在令人心寒。
  保靖县碗米坡镇陇木村二组村民:
  彭景福(签字,手印)
  彭运祥(签字,手印)
  高永珍(签字,手印)
  2014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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