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保护了谁!听百姓呻吟,看事实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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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9 | 2021-1-10 04:04: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凶手老板放出狂言:“就算花100万也要摆平这个事!”(即使在这法制年代,有钱仍能使鬼推磨)
  自受害人2014年4月10日被打残至今日,建康路派出所为包庇凶犯,绞尽脑汁,一再拖延,在受害人家属强烈要求下直至今日11月7日才给出“不予立案证明”并且提出若有不服在3日之内申请复议的要求!3日!3日!拿到通知时已是下午2点,隔日双休日。(为不让受害人上诉,这时间差用的不错)
  


  2014年4月10号12时许,南京市康盛科技开发公司锁业服务中心接到110指令,指派受害人程士清去文思新村10幢X单元XXX室开锁。受害人到达指定地点将锁打开后进行正常身份登记时,崔继宏、袁宏伟等人从楼梯上来,崔继宏看到锁已经被受害人打开,就拽住受害人的衣领,同伙袁宏伟拿着长约一米的自制钢钩勾住受害人的右腿一拉,致受害人倒地,随即崔继宏又用膝盖跪在受害人右腿上。当时受害人感觉到腿部膝关节咔嚓一声,受害人就说:“我腿断了,动不了了!”崔继宏、袁宏伟等人见状后松手逃离现场。受害人打电话报警,同时向康盛公司雷建中经理汇报。民警到现场后向501住户询问事情详细经过,雷建中经理随即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并协助“120”将受害人送至南京市中医院进行救治。
  

  


  当日傍晚两位民警来医院对受害人做口供笔录,家属提及凶手情况时民警信誓旦旦说案发现场了解完后就去了凶手所在店铺找到一伙几个人,并已经带到派出所自首!他说的明明白白是自首!(没有犯罪何来自首!)
  2014年4月16日,建康路派出所办案民警葛建平、丁澍在受害人家属多次要求下将相关材料送至秦淮分局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鉴定结果为轻伤Ⅰ级(接近重伤)。
  


  一:建康路派出所办案民警不作为、徇私舞弊
  1,建康路派出所为包庇凶手篡改报警记录。受害人程士清于4月10号12时57分在受害现场报警称自己被人打伤,而建康路派出所的报警记录则改成了“重复上条开锁记录”,此证据可以到110报警总台调查到事实情况。调查人雷建中可以证明。
  2,建康路派出所帮助凶手逃脱减轻罪责,事发后民警到凶手所在店铺调查找到凶手几人。之后,民警到医院为受害人做笔录口供时为凶手辩解说打人的那人已经到派出所自首.原本一伙至少5人!民警坚持说1人行凶!后期谈判时民警无视案发真相认定受害人是自己绊倒受伤!
  3、伤者要求做伤情鉴定时,办案民警一直拖延不让鉴定还说一年以后再做鉴定。在家属多次要求后才同意带受害人前去做鉴定,并逼迫受害人在派出所办案人员的监督下写下承诺书,保证此次鉴定完后不再做任何鉴定。
  4、8月8日,伤者家属去派出所询问处理结果时民警回复说受害人与凶手双方动手互相厮打而受伤。8月19日,伤者家属再一次去派出所询问处理结果时,办案民警回复受害人是被自己的工具箱绊倒而受伤。(办案民警你真是睁眼说瞎话,你出警时胸前佩带的执法仪录像就能说明一切)
  5、健康路派出所办案民警蓄意隐藏事实证据,在受害人委托律师到派出所查看相关证据时办案人员不予配合,拒绝提供一切材料。(办案民警你滥用的职权比法大,国家的法律条文你都敢不执行)
  二:秦淮分局经审查“无证据证实有犯罪行为”的草率结论是在藐视公平、公正的国家法律。
  1、受害人被打致残已是不争的事实,且伤情鉴定结果已达到刑事立案侦查的标准,为何秦淮分局迟迟不予立案!
  2、案发几个小时后,民警说凶手到派出所自首。当时凶手自首的第一口供足可以证明存在故意伤害行为。
  3、两位民警出警时所配带的记录仪中第一现场的录音、录像完全可以辅助证明。
  4、凶手受雇的老板写的一份检讨书(在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可以作为证据。
  5、案发现场的证人(开锁求助者)所提供的现场证明完全可以证实案发经过。
  6、伤者伤情的造成足以证明是人为暴力所致。
  受党教育多年,如今投诉无门,有冤无处申。公安队伍中的个别办案人员违纪行为严重损害了人民公安公平公正的形象,真不知道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的阳光何时才能普照秦淮分局和建康路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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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0 04:04:3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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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0 04:04:33 | 显示全部楼层
从被打至今民警总共见过两次,一次是当天做口供!还有就是拿材料鉴定商情!4月10号至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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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0 04:04: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再的拖延终于达到了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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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0 04:04:33 | 显示全部楼层
简简单单的伤人案能拖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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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0 04:04:33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健康路派出所敢拿出案发当天出警的执法记录仪未删减视频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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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0 04:04:33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究竟保护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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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0 04:04:33 | 显示全部楼层
说事实只为希望有心人能够帮帮举手之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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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0 04:04:33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王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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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0 04:04:33 | 显示全部楼层
建康路派出所办案民警不作为、徇私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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