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已经满18岁!请问亲人.姐姐.哥哥.姨妈.姑姑.爷爷....等亲戚!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5 | 2008-5-4 16:01: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已满18周岁作为我国的合法公民享有公民应有的各项权力,因为成年公民,不需要监护人的监护了,亲戚无权干涉。亲戚干涉你的自由,视情况,如对你的人身和精神上造成重大伤害,可构成违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08-5-4 16:01:44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无权干涉了 他已经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08-5-4 16:01:44 | 显示全部楼层
任何人不得干涉,这是我国宪法明确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干涉了违法,严重的,会构成犯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08-5-4 16:01: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以,干涉了就是违法的。人身自由权 通称“自由权”。严格地说,“自由权”这一概念不能成立。权利是权利主体实现自己的意志的资格,也就是实现自己意志的自由。权利的本质就是自由。每一种权利都是一种自由。“自由权”就是自由的自由,或为支配自由的自由,显然无法说通。人身自由权是权利主体在法律范围内自主支配行动的权利,是行动自由权,应称行动权。行动是主体的物质性人身要素,行动权是物质性人格权。行动资格是物质性人格要素。人身是各人身要素的总和,是全部人身权的客体,不是行动权的客体。“人身”在汉语中可解释为人的身体,但人的身体是身体权的客体,也不是行动权的客体。因此,把权利人自主支配行动的权利称为人身自由权并不确切,但这一名称已十分普及。从法理上说,“行动权”可分为政治即非民事行动权和民事行动权。传统民法把“自由权”分为公法自由权和私法自由权,大致相当。政治行动权是政治领域的人格权,包括言论自由权、出版自由权、结社自由权、集会游行示威自由权、宗教信仰自由权,不属民事权利。民法中的行动权指民事行动权。 二、人身自由权的客体 行动权的客体是权利人的行动,不是作为权利人各人身要素总和的权利人的人身,也不是权利人的身体。 三、人身自由权的内容 行动权的内容是权利主体在法律范围内自主支配自己的行动,他人不得妨碍。作为独立人格权的贞操权、婚姻自主权以及所谓的知情权,都属于行动权。我国《民法通则》把婚姻自主权作为独立的人格权;知情权在隐私权一节中介绍。本节只介绍贞操权。 公民的人身权利 是公民最基本的要利.它包括的内容比较广泛. 但主要上指人的生命.健康.人格.名誉和人身自由等权利,以及与 人身直接有关的权利.例如:公民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等. 我国<刑法>为了切实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 权利不受侵犯,专章规定了”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利,民主权利”. <刑法>第131条明确规定:”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 其他权利,不受任何人,任何机关非法侵犯.违法侵犯情节严重的, 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刑事处分.”根据这一原则性的规定,我国<刑 法>在保护公民人身权利方面,具体规定了以下几种犯罪: 1.侵犯他人生命的犯罪,包括:故意杀人罪和过失杀人罪;2 .侵犯他人身体健康的犯罪,包括:故意伤害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 3.侵犯妇女身心健康的犯罪,包括:强奸罪,奸淫幼女罪,强迫妇 女卖淫罪;4.侵犯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包括:非法拘禁罪,非法 管制罪,拐卖人口罪;5.侵犯他人人格名誉的犯罪,包括:诬告陷 害罪,侮辱罪,诽谤罪,伪证罪,隐匿罪证罪;6.侵犯涉及到有关 人身权利的犯罪,包括:刑讯逼供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他人住 宅罪,聚众”打砸抢”罪,因刑讯逼供,聚众打砸抢致人重伤,死亡 的,以伤害,杀人罪(包括过失)论处,法律是神圣的,不管是什么 人, 如果不惜”以身试法”,肆意践踏公民的人身权利,触犯刑律 ,那么,他就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08-5-4 16:0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权干涉你,但无法限制你的处理事情有权干涉,但无权限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08-5-4 16:01:44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任何人都没有干涉你的人身自由权利`但是得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他们管你是关心你``别耍小孩子脾气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