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我不认识的人打我,打斗中我把随身带的水果刀拿了出来结果我把他们伤了请问我要受法律的制裁和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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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08-5-4 08:36: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果上法庭我觉得一定要咬定是他们三个打你一个,这样就能够判定为正当防卫了。假如对方辩护说三个人只有一个打你,另外两个劝架,这就难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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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5-4 08:36:23 | 显示全部楼层
额。。我们的课上是这么讲地~若是他们的打你的行为危及了你的生命安全,你“正当防卫”就没有问题,但是是你先拿出了水果刀,为什么你要随身携带水果刀呢?这个问题法官也要问你的,这就不好办了。。。关键在于看能不能界定为“正当防卫”,嗯,剩下的就不用说了~好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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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5-4 08:36:23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当自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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