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资讯]牡丹江市中级法院的黑暗,(人民法院不为人民)谁能为我们伸(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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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21-1-10 07:57: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是黑龙江省绥芬河市远东汽车运输(集团)公司216名原股东,2007年3月我们的股权以1.7亿元的价格卖给孙来君(绥芬河市人大常委)、刘学林(黑龙江省航运公安局黑河分局副政委)、张天乐(绥芬河市政协委员)三人。买受人在给了我们1.1亿元后就再也不给钱了,同时还把我们2800万元未分配利润和作价3300万元的三块未转让资产都给霸占了。单方到绥芬河市工商局非法把我们的企业变更到他们自己的名下。
  六年来,我们先后三次起诉到牡丹江市中级法院。第一次是要钱,法院说我们依据合同不需要履行,驳回起诉。第二次要求解除合同,法院说不能解除合同、驳回起诉。第三次要求工商局撤销股权错误变更,把我们股权登记给变回来,法院又说不行。就这样我们一个多亿的资产被牡丹江市中级法院给判没了,我们主张要债权不行、要求解除合同不行、我们不卖了还不行,天下还有这样的道理吗?
  买受人孙来君、刘学林、张天乐通过伪造虚假变更材料、勾结工商局个别腐败分子将企业非法变更到他们名下,又通过买通法院个别腐败法官把我们民事、行政官司都给判输了。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这样置我们216名股东的利益于不顾,反反复复的偏袒买受人的不法行为,这一系列不正常的怪现象其内幕说明了什么?让我们老百姓怎么活?牡丹江市中级法院是人民的法院,号称执法为民,总得给我们一个活路吧!希望大家给我们评一评!现在中央新的领导人开始反腐了,我们老百姓看到了希望!看到了晴天!牡丹江市中级法院如果没有腐败分子怎么能判决出这种自相矛盾的判决来,我们是弱势群体希望一切主张正义的人们能伸出手来救一救我们。
  绥芬河市远东集团原股东为真实性负责:

  联系方式:18585203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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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0 07:57:15 | 显示全部楼层
牡丹江人民法院腐败分子不为人民为钱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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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0 07:57:15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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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0 07:57:15 | 显示全部楼层
枉法腐败害死人,有理无钱没人权,无理违法官司赢,公平正义真难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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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0 07:57: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法院(2007)牡民初字第9号民事判决的原告和申请执行人。该案是共有房屋分割纠纷,正当相关人员要实地测量房屋之际,执行法院、牡丹江市阳明区法院院长邵金秋下令不要执行,原因是陈生(已被纪检委撤职的原被执行单位负责人)及其亲属陈金在该房屋中有装修投入,要求我给予补偿,陈某狮子张大口开出一百二十万。我向该院提出:法院已经以“与本执行案件没有直接关系”为由驳回了陈某的执行异议,执行法院无权再参与当事人之间的与本案无关的经济纠纷,为一方当事人“法外”索要钱款,更无权以此为由拒不执行法院判决。阳明法院竟然声称要再次启动审查程序!难道该院要对陈某的异议炮制出两个生效裁定?该院负责人如此煞费苦心,难道这一百二十万元天价装修款也有一份?更令人气愤的是:本案是共有房屋分割纠纷,我申请执行的,本来就是我自己名下的房产,而且共有人(被执行单位)也同意履行,现在恰恰是执行法院自己在阻止法院判决的执行!如今,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五年了,由于执行法院的渎职行为,致使双方当事人均无法使用房屋经营,给双方当事人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岳泽旭,联系电话:1393039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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