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对于公共建筑退线的规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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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13-9-11 09:31: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天津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沿城市道路两侧新建建筑不得占压红线、绿线,并进行退让。有绿线的,退让绿线距离不得小于5米;无绿线的,退让红线距离不得小于8米。  ●新建有较大人流、车流集散的商贸、娱乐、体育、展览、办公、学校和大型商场等建筑主要出入口一侧,有绿线的,退绿线距离不得小于10米;无绿线的,退红线距离不得小于15米。 ●底层局部架空且向社会提供开放空间的公共建筑,有条件的,可以适当折减退让红线或者绿线的距离,但退线距离不得小于规定距离的0.6倍。 ●建筑物的水平投影,不得逾越道路红线和用地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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