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经济补偿金怎么算!!急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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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9-5-20 09:58: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一,关于劳动合同的问题:如果只签一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话,那么就不是《劳动合同法》上所说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是这段没签合同的时间应该算事实劳动关系。第二,关于“30日通知的问题”,这个案例的情况并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因为合同到期后合同效力自然消失。而不是在合同期内解除合同。另外根据未续订合同的原因又分为几种不同的情况。详见《劳动合同法》具体规定。第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规定,这个案例计算经济补偿金应该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08年1月1日后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计算年限;第二部分是08年1月1日前的按照《劳动法》的指引性规定,也就是说这部分按照你工作地当时的地方法规相关法规来计算。第四,加班费还有少做的工资理论上都可以要,但得有证据支持。以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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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9-5-20 09:58:12 | 显示全部楼层
广东胡律师;你可以拿到你从04年6月份到现在工作6年折算成6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不给你可以上劳动局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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