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张家界冤民就侵权赔偿问题向该市政府官员提出严厉控告!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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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10 04: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湖南张家界冤民就侵权赔偿问题向该市政府官员提出严厉控告!
  最近,我到北京最高人民检察院上访,接待我的领导对我讲:“你的侵权赔偿问题怎么还没解决呢?一定得解决!张家界市的政法部门太不像话了,答应了的事情,就应该落实下来办好!不落实就是行政不作为,应该追责!”我上访这么多年,就是因为我遇见了很多有正义感的好领导!我感谢这些好领导!是他们让我在依法维权的艰难道路上坚持下来!是他们让我成为守法公民!
  还是2007年我母女向市法院起诉侵权赔偿的时候,市中院开了庭,市中院领导找我母女调解,当时我母女并未同意,要追究公、检、法主办我的案子的办案人员的刑事责任,但是经过市人大、市法院及市委领导、市委书记等给我母女说好话,要我同意调解,要我母女提条件,当时我母女提出了四个条件,小孩的工作在市里,各领导说要法院给我母女落实解决,就签协议。但是没有给我母女落实解决,也未签协议。更可气的是市检察院利用自己的特权制造假证随意抗诉,在2008年4月21日以湘张刑抗提出抗诉,我母女找到市委书记和市政法委书记(杜芳禄书记,现任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委书记说过:如果宣告你们无罪,你们母女提什么要求,我们都满足你们。经过市中院2008年张中刑终字第43号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抗诉,维持一审裁定,宣告我刘经绒无罪。但是到现在还没有兑现他们的承诺。
  转眼到2012年10月29日,我到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接谈我,有桑植县政法委副书记、信访局局长等在场,找我母女调解,最高检察院领导叫我母女当面提出条件,我母女提的5个条件,最高检察院的领导说,这是县公、检、法造成的,已经违法,解决两个小孩的公务员到市里是特殊照顾,如果你们县政法委副书记、信访局局长刘宏斌等代表市里、县里同意接受你们提出的条件,(不包括2010年拘留我刘金绒10天撤销)就转交他们,接你们回去,先签协议,再落实这个提出的条件结案。解决后向最高检察院汇报。
  我要告诉全国网友的是,张家界市的政法部门的领导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已经谈好的事情到现在还没有解决,也没有签协议。这不是在忽悠老百姓,逼人走投无路继续上访吗?
  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同志曾经在中央政治局的会议上谈到关于“越级上访”的问题。他说:“不允许越级上访,当地又不给解决问题,这怎么行呢?到中央上访,如果不是属于中央解决的问题,中央要追究当地政府的责任,应该就地解决。若是属于中央应该解决的问题,中央责成有关部门解决,不能推脱”。王书记的话说得多好啊!王书记体察民情,体贴民意,真是全国冤民的贴心人!
  张家界市政法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必将受到全国网民的舆论谴责!只要不履行承诺,我将在依法维权的道路上继续走下去!且行且珍惜!呼唤法制的春风尽快吹到张家界!

  申请人:刘经绒

  刘 星(委托母亲)

  201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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