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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征税时代 你的钱"逃"向何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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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征税时代 你的钱"逃"向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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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 05: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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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富人在海外拥有资产,已经不再是什么新鲜事。但是对海外资产征税,你听说了吗?
这两天,一个叫做CRS的全球征税系统在各个专业资讯平台上被关注。因为从明年的1月1日开始,中国将加入CRS系统,意味着中国将开始对本国居民在全球范围内征税。
通俗点解释就是,只要你是中国护照持有者,或者住在中国的外国人,那么你的全球收入都依法必须给中国纳税!
CRS是个什么鬼?
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中文翻译为“统一报告标准”,它是2014年7月OECD(经合组织)发布的AEOI标准(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的一个构成部分,是用于指导参与司法管辖区定期对税收居民金融账户信息进行交换的准则,旨在通过加强全球税收合作提高税收透明度,打击利用跨境金融账户逃税的行为。
背景
前几年,全球经济不好,各国政府都缺钱。美国在2010年通过了一项外国账户税收遵从法案,要求全球的金融机构将美国人的信息无条件向美国税务局申报。
其他国家一看,这招不错,就一起提出了全球范围CRS(Common Reporting System),意思是共同税务汇报系统。也就是说全球各国联合起来打击逃税,让所有参与国的金融机构将他国的税务人在本国的账户信息自动汇报回他的税务所属地。
CRS一经宣布,很多国家纷纷响应,现在已经有100多个国家正式签署了协议。富豪们习惯藏钱的地方都签了,包括香港,新加坡,澳洲,新西兰,欧洲各国……
其实这也是个好事,可以打击贪官腐败、追讨赃款,但是对于高净值人士而言,露富无疑是件令人不爽的事。
具体内容
按照CRS的规定,被上报的海外金融资产包括哪些呢?具体内容有:在海外银行,保险公司,基金公司,信托架构下或投资公司账户里的现金,金融产品,带现金价值的保单,年金合约等。
此外,不属于海外金融资产的有:房产、珠宝首饰、字画古董、飞机游艇、海外公司股权等。这些资产目前没有被归于CRS范畴。
也就是说,投资的海外房产,并不会被归入海外金融资产之内。大家仍可以放心海外买房投资。
实施时间
2017年1月1日起中国将实施AEOI(Automatic Exchange of Information信息自动交换)系统,2018年9月中国将把CRS下的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进行第一次自动交换。也就是说,到2018年年底,中国政府将掌握中国税务人在全球100多个国家的金融账户信息。
美国是CRS参与国么?
美国并不属于OECD发布的101个已经签署或者承诺签署CRS的国家或地区之一。那是不是意味着美国是避税天堂呢?
我们先看一个例子,香港居民李小姐在美国设立了一个基金A,由美国的一家基金公司来管理,同时在韩国设立了一个基金B,由韩国的一家基金公司来管理。A和B都在英国的金融机构C拥有金融账户。尽管A和B在CRS下都应属于投资机构类别,但是C在对其账户持有人A和B进行识别的时候,所采取的方式会有所不同:
对于基金A: 美国被英国政府列为非CRS参与国,那么A虽然本质上是投资机构,但却会被分类为被动非金融机构,C需要穿透基金A找出其最终的实际控制人,即香港居民李小姐。
对于基金B:韩国属于CRS参与国,由于B基金属于投资实体(金融机构的一种),那么C对B无需进行操作,因为CRS下金融机构持有的账户是豁免申报的。(B基金自己作为韩国的投资机构,韩国基金公司会去识别其账户持有人李小姐的身份信息。)
由此可以看出,即便美国不参与CRS,但是美国的投资实体类金融机构在这101个CRS参与国进行投资并拥有金融账户时,躲在美国投资实体后面的控制人同样也会被识别出来。
应对全球征税的思路
现在,在境外拥有海量资产的富豪们开始担心自己在瑞士银行的巨额存款、在美国买的信托基金、在香港买的各种保险、在开曼群岛开设的公司以及在伦敦买的某条街的信息,是否会被报送至税务机关,等等。
应对全球征税,高净值人士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专家支招
1、移居到一个或几个低税国家居住,最好拥有一个低税国家的国籍。
美国人民给大家做了表率,在FATCA实施后,放弃美国国籍/绿卡人数连续创纪录,他们的实际行动表明两件事:全球征税很可怕、失去一个大国的国籍并不是世界末日。Facebook创始人之一的Eduardo Luiz Saverin在公司上市前果断放弃美国籍,并在新加坡居住。类似的案例有很多。
2、转移海外资产、金融账户等至不必被全球征税的家庭成员名下。
父母、配偶、子女等都可能助力合理避税。之后从全球规划、家族传承的角度配置资产。
3、化整为零
目前CRS规定,实体账户余额超过25万美元、且账户控制人为另一税务管辖区的税务居民,则金融机构必须报告该账户信息。换句话说,低于25万的实体账户则不必报告。对于个人账户,此门槛为100万美元。该规定只适用于‘已存在账户’和在某些情况下已开户的个人或实体。
4、以另一个身份持有资产、开立金融账户等
举个例子,A国有很好的税收制度且不对其公民或居民全球收入征税,那么高净值人士Z可考虑取得A国公民身份、然后以此新身份管理全球资产和账户,Z的账户所有人、实体控制人等相关信息可全部登记为A国的真实信息,如地址、电话等,这样情况下在B国的资产或金融账户信息将由B国的金融机构报告给B国税务机关(因Z的账户信息使B国金融机构认为Z为A国税务居民),之后Z的账户信息由B国税务机关自动交换给A国税务机关,由于A国没有全球征税制度,A国税务机关不会就此向Z征税。
5、资产可转移至未参与CRS的国家
目前参与CRS的国家/地区有98个,那意味着未参加的还有约100个国家,虽然绝大部分都是发展中国家,这里面仔细挖掘的话还是有些宝贝的。美国目前可以作为一个离岸的选择(适用于非全球征税国家的公民或与没有美国签署FATCA协议的国家的公民)。
对高净值人群来说,合理配置自己的资产越来越重要。在小编看来,与其将资金放到银行等金融机构被国家征税,实在不如投资房地产,毕竟房产的回报率更高,而且也没有被归入CRS范畴。 本文由北美购房网原创出品, 转载请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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