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公开歧视老师?(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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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21-1-10 05: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通河县教育局控制学生辍学防止学生外流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了整体推进我县教育均衡、和谐、健康地发展,加快区域教育现代化的进程,全面做好控制学生辍学防止学生外流工作,确保我县中小学入学率、巩固率不断提升,现将有关工作措施通知如下:
  一、严抓正面宣传
  县第一中学、第三中学、第四中学及各大乡镇初中,加大自身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强烈的“控流”氛围,要通过戗牌、标语、给家长的一封信、广播电视媒体宣传(继教育局、一中后,三、四中等继续访谈)、到相应中小学参加家长会、邀请学生和家长到学校参观、与家长算经济帐等方式,宣传学校自身的教育优势,给予学生及家长可信度强的承诺。
  二、严肃责任意识
  1、各中小学校长、班主任、教师要从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控辍控外流工作的目的意义。以小学水平测试报名人数及中考报名人数为基数,流失达到2%(优生),在教育系统内对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对班主任给予校内通报批评。
  2、以小学水平测试报名人数及中考报名人数为基数,流失达到3%(优生),在教育系统内对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取消该学校及校长本年度任何评优资格,对班主任给予当年不予评优晋级处理。
  3、以小学水平测试报名人数及中考报名人数为基数,流失达到4%(优生),对校长诫勉谈话,对班主任给予免除班主任及当年不予评优晋级处理。
  4、情节极其严重的,调整校长,解聘教师。
  三、严打贿招行为
  坚决拒绝县外任何一所学校的无序宣传,不得向县外的任何一所学校提供学生的考试成绩、联系电话、学习卡、素质报告书等相关信息。各中小学的控流情况要与教师评优、晋级、绩效工资和班主任考核直接挂钩。对工作不负责任,尤其是参与贿招或对外提供学生信息的学校领导及教师,一经查实,给予调离、降职、两年内不予晋级、停发当年班主任津贴等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解聘处理。
  四、严格学籍管理
  中小学毕业年级学生一律第一时间注册电子学籍(全省实行学籍唯一制度)。任何相关人员不得私自、违规办理学生转学手续。毕业班学生的学籍一律由校长亲自保管,不得外流,确实符合转学条件的,由校长亲自审核后报至县教育局复审,复审需由教育局长亲自批准后办理。
  五、严控教育子女
  全县教育系统行政人员及各类教育工作者的子女坚决不许到外地就读,如有肆意去外地就读的,给予涉及的教育人员以三年内不予评优晋级处分,已晋级的,在定岗定员时,给予下调一级职称处理。
  通河县教育局
  2012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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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0 05: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只是约束老师的孩子?你们凭什么拿老师家的孩子当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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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0 05: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谁给你们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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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0 05: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玛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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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0 05: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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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0 05: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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