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保函是否犯法?三次撤销依旧“难解”查封是何势力充当保护伞?(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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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10 05:29: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时间:2020-01-20 14:37:38 来源:消费日报网
  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卢岳)近日,本报接到山东省潍坊市赵加良反映,称在山东省潍坊海韵置业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纠纷案件及诉前保全申请的案件中,申请方赵加宗提供虚假保函,导致被申请人方被查封账户三个、多套房产无法解封,严重影响了其公司的正常运营及工作。
  三次保函:一次虚假两次撤销
  2019年12月25日,记者来到山东省潍坊市进行调查。当日上午,记者联系到投诉人赵加良,并对其进行现场采访。
  赵加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其与赵加宗有股份纠纷,诉讼过程中,赵加宗在提供了担保公司的保全担保后,向法院申请查封了其公司财产。但赵加良发现,在编号为(2019)鲁0704财保254号民事裁定案卷中,申请人赵加宗于2019年7月14日提供的保全担保单位为“山东恒磐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保函上记载及附带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孙致福。但事实上,山东恒磐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早已于2017年1月13日更名为“山东恒磐融资性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也于2016年9月23日变更为刘传利。赵加宗提供的保函涉嫌伪造。
  赵加良表示,随后其与该担保公司进行了询问,该担保公司表示该担保确实是伪造的,并且已经报案。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申请人赵加宗未提供有效担保,相关法院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驳回其保全申请,对已经作出裁定的应当予以撤销。2019年7月26日,坊子区人民法院在未撤销解封保函情况下又采纳了申请人赵加宗重新提供的太平洋保险公司保函继续查封。2019年8月27日,太平洋保险公司律师团队经研究认定赵加宗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担保,因此及时向坊子区人民法院提交了撤销保函的文书,却出现EMS文件被拆封后拒收的情况,最终撤销保函的文书在8月29日得以送达。
  

  图说:太平洋保险的担保撤销函
  据赵加良表示,太平洋保险公司送达撤销保函后,坊子区人民法院并未按照相关规定对查封财产进行解封,直到申请人赵加宗再次提交了天安保险公司的保函得以继续查封。但核实,天安保险公司发现赵加宗提供的担保材料存在虚假事实后,于2019年10月21日上午向坊子区人民法院提交了撤销保函的告知函。但至今为止,编号为(2019)鲁0704财保254号民事裁定案卷,在申请人提供的三个保函一次虚假两次撤销的情况下,依旧查封着其公司82套房产及三个账户。被查封资产始终无法解封,致使其公司出现一期工程入住的221户业主无法办理房产证,二期工程295户业主无法网签按期入住及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等一系列问题。
  

  图说:天安保险的担保撤销告知函
  相关担保公司:已经报案
  随后,记者来到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就相关问题进行核实。在法院前厅工作人员了解记者来意后,立案庭庭长王闽军接待了记者。王闽军庭长表示,由于此案件还未结案,因此尚不方便接受采访。王庭长让记者留下了相关采访问题和联系方式,待上报领导后会及时予以回复。截止发稿前,对方始终未予回复,拨打该院工作人员提供的电话也始终无人接听 。
  2019年12月25日,记者与山东恒磐融资性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现法人刘传利取得了联系。对于赵加宗提供的该公司担保的第一份保函,刘传利表示,保函中出现的“山东恒磐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的确已于2017年1月13日更名为“山东恒磐融资性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也于2016年9月23日,由孙致福变更为刘传利。关于赵加宗伪造保函的事情,他当时已经向当地警方报案。
  对此,有关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赵加宗伪造保函、隐瞒重大事实等行为,已经涉嫌违法。记者将继续对事件进行跟进和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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