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正公司不“永正”! 永正公司“正”在哪?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0 | 2021-1-10 06: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永正公司不“永正”!
永正公司“正”在哪?

  焦作市民贾先生反映其由于讨要被亚星置业公司拖欠多年的工程款将其诉至法院,法院让做工程造价鉴定。河南永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下称永正公司)于2013年6月18日作出了《关于沁阳亚星盛世家园1#、2#、3#楼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2014年2月20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了(2014)豫法民一终字第15号民事裁定书,在该裁定书中,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出:在双方对工程造价有争议的情况下,永正公司依据亚星置业公司单方作出的预算书认定工程合同价为11319537元,永正公司鉴定依据不当。
  正是由于永正公司鉴定依据不当、鉴定错误,导致河南省高级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将该案发回重审。
  一、永正公司的违规之处
  1、在双方对工程造价有争议的情况下,直接以亚星置业公司一方意见为准作为鉴定意见;
  2、对于塔吊增高的直接费和降效的误工费(两项金额约100万元),贾渊亭一方有亚星置业公司指挥长的签字、有监理的签字,但是永正公司不予认定。
  3、对于代扣款项和各项罚款(两项金额100余万元),不属于委托鉴定范围和鉴定职责,但是永正公司越粗代庖,以审价权代替审判权,进行违规鉴定。
  二、永正公司及其鉴定人员的错误鉴定违反的规章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第五条规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
  2、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5号)第四十一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在开展司法鉴定活动中因违法和过错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规定:“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3、《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给予停止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情节严重的,撤销登记:
  其中第(一)项规定:因严重不负责任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永正公司及其鉴定人员的错误鉴定给贾先生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
  1、鉴定费130000元;
  2、二审律师费8万元,其中委托河南飞龙律师事务所花费律师费50000元,委托河南宇法律师事务所花费律师费30000元;
  3、二审诉讼交通费、就餐费2130元;
  4、上述费用的财务费用43400元,其中130000元民间借款月利率为2%,从2013年1月1日起计算,计算至今日利息为41600元;河南宇法律师费30000元借款月利率为2%,从2014年2月17日起计算,计算至今的利息为1800元。
  5、导致工程款延期支付间接损失50000元;
  6、精神损失费50000元
  7、索赔费用(将据实计算)
  目前合计355530元。
  四、永正公司错误鉴定造成的重大社会影响。
  永正公司的错误造价鉴定是导致焦作市中级法院一审错判的重要原因,贾渊亭的投资人XXX在知道贾渊亭接到一审败诉判决后,急火攻心、肝病复发,不治身亡。永正公司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五、永正公司针对自己错误鉴定向贾渊亭的回复及狡辩
  永正公司滥用职权,徇情枉法,使贾渊亭遭受了30余万元的重大损失,更为严重的是直接导致贾渊亭的投资人一命呜呼。然而,永正公司却在给贾渊亭书面回复中称:
  1、在鉴定中,永正公司叙述了合同的签订经过。亚星盛世家园沁阳项目指挥部2007年6月25日给贾渊亭发的通知,通知的当天亚星置业公司与贾渊亭签订了补充合同;
  2、合同中约定最终以双方核对后的数据为准,并作为附件,而贾渊亭始终没有拿出核对后的数据;
  3、2003年春节后贾渊亭一方拿出一个“预算书”,当着市中级法院柏法官、连法官还有贾渊亭一方代表、律师的面,永正公司指出你们的预算书是抄袭了亚星置业公司预算书;
  4、合同签订后就具有法律效力,在没有可靠证据的情况下,贾渊亭们不能无视法律,所以才认为应以建设单位的预算价为准。
  六、永正公司严重违规之处
  综观永正公司的回复,俨然是把自己装扮成了法官的角色。不仅在造价鉴定中直接以亚星置业公司一方的预算书为准,而且还将各项罚款数额、代扣款项也写到了鉴定意见中,根本就没有注意到委托事项和鉴定职责是工程造价鉴定,就不是罚款、代扣款项鉴定!这显然是越粗代庖,用审价权代替审判权,把法官该干的活都干了。另外,如果亚星置业公司能实事求是,和贾渊亭能配合默契,那贾渊亭们当事双方就不会有工程造价争议了,还用你永正公司进行造价鉴定吗?如果以亚星置业公司一方的预算书为准,法官就可以做主了,还用你永正公司作造价鉴定吗?这样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连最起码的素质就没有,真不知他们是如何混进鉴定队伍的?如果鉴定人没有受贿,他们怎么会做出这样的鉴定意见?如果鉴定人没有受贿,他们又怎么会做出这样的答复?
  七、贾渊亭的投诉情况
  贾渊亭的投诉要求是:
  1、永正公司的错误鉴定是造成贾渊亭上述损失的根本原因,为此,贾渊亭要求永正公司立即赔偿贾渊亭上述全部损失355530元。
  2、撤销永正公司的司法鉴定机构登记,并在全省通报,以儆效尤。
  贾渊亭已经于2014年5月10日前将永正公司的错误鉴定问题投诉于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焦作市司法局、焦作市人大常委会、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迄今为止,永正公司的错误鉴定问题仍未受到任何法律追究。
  原本简简单单的一个讨要工程欠款的案子,由于永正公司有倾向性、目的性的错误判断及鉴定,给贾先生造成无可弥补的经济及精神损失!贾先生诚恳地求助社会各界人士,希望人们能了解他所受到的不公平待遇!帮他讨回公道!维护权益!得到应得的损失和赔偿!!!同时,强烈地谴责不负责任地对其作出错误鉴定的始作俑者——永正公司!永正公司,不“永正” !永正公司,你到底“正”在哪?
  知情人:西瓜刀
  2014年7月12日

  附:1、永正公司《关于沁阳亚星盛世家园1#、2#、3#楼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
  2、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3、永正公司的复贾渊亭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