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帖有没有著作权?》 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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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21-1-10 06:39: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报贵港讯 (记者赵劲松)贵港两家本土网站因转发帖子问题发生冲突,认为被侵权的一家网站工作人员,将另外一家网站的部分办公设备损坏。当地警方介入后,11月12日双方“握手言和”。不过,因转帖引发的著作权争论,并未停息。  贵港东湖网(以下简称东湖网)有关负责人梁先生说,11月10日上午,贵港视窗网(以下简称视窗网)的负责人郑先生,带着两名男子来到他网站办公室,他热情地与对方打招呼,没想到对方竟然将他办公室内的电脑显示器、饮水器、玻璃门等物品损坏,还打了他一耳光。报警后,当地派出所赶到现场调查。
  
    梁先生说,东湖网在今年8月底正式运行后,不时有网友转发视窗网的帖子到东湖网,郑先生曾通过电话、QQ留言等方式要求删帖,东湖网表示那是网友的行为,如果确需删帖,可填写《东湖网帖子处理申请表》后进行,但对方并没有按照这一程序申请,而是威胁他“不删帖就砸办公室”。  梁先生认为,在网络时代,信息不转发就没有传播性,网友之间的转帖很正常,东湖网主要向网民提供房产、消费信息,并未进行盈利。他认为,视窗网打砸东湖网办公室的潜在原因,是因为他们网站发展很快,吸引了大批网友,对视窗网构成了威胁。
  
    视窗网的郑先生则说,视窗网的帖子未经发帖人或网站许可不得转载,但东湖网运行以来,管理员多次以网友名义,转发视窗网的精华帖子,他曾多次交涉要求删帖处理,对方一直置之不理, “我们辛苦采发的帖子,他们不费吹灰之力就转发过去,这是一种侵权。”当天,他带了两名工作人员前去理论,在对方不理会的情况下,工作人员冲动之下就砸了一些办公设备。事后,在当地派出所的调解下,他已赔偿了1500元给对方。  郑先生说,作为地方网站,应该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带头引导网民的道德、素养,维护和服务城市的发展,网站之间有序竞争。事发后,东湖网借机在全国各地论坛发帖炒作此事,其前后的行为都显然“不道德”。不过,郑先生表示,此次维权没有先通过法律途径,有不妥之处。
  
    两家网站的纷争,在贵港网络引起轩然大波,双方网友各自形成阵营进行激辩。直到11月22日,仍有网友热议此事。对于转帖是否构成侵权,记者采访了贵港市新闻出版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周先生。  周先生说,网站的许多信息来源于某些专业人士之手,作者享有著作权,网站或个人注明“未经许可不得转载”的情况下,如果网友之间互相交流、或网站出于公益性,进行非营利性地转发,可能难以追究其责。如果网站出于经营行为进行转载,那就是一种侵权行为,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不过,对网络作品的保护,国家在法律法规的制定方面有些滞后,目前有关部门仍在对相关政策法规进行研究。
  
  

转自《南国早报》 (够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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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又是洋洋洒洒一大段,繁话简说。从切糕网梁XX所说,产生疑点是他?还是她?切糕网的污蔑水平实在是高啊!!在这一段时间用一个女银身份,不知欺骗了多少的网民?骗取了多少的“同情心”啊?在这里也要给予视窗老总支持,起码做人坦荡,敢于承认错误,不像某网造谣、夸大,捏造事实。
  
当然这其中肯定也有些问题来源于切糕网,否则也不至于视窗工作人员出现过激行为,那么就要先说上一段了....当年武松怒打西门庆,武松一样成为佳话,为何没人唾弃,就是因为行的直,走的正。西门庆就如同切糕网(AV男)一般,和快感网(AV女—可以认为是潘金莲),狼狈为奸,当着武大郎的面,上演现场AV大片,还不断挑衅武松,这般做法,怎能不怒?可见切糕网预谋以久(何以见得?当视窗警告多次无效,依然继续转载、复制,这不是挑衅,还是什么?)
  
  ②从切糕网梁XX献媚般的说话中可以看出,他们对此次炒作已做好充足的准备。从挑衅,到捏造事实,博取所有网民的同情心,再到面对法律时才说出一些猫腻(切糕网,你到底捏造了多少事实啊?),不得不承认,切糕人不仅想"切"贵港的东湖(文化),更想“切”贵港人民的良心。无论你切不切,我反正切了(又不小心用了一下“高铁体”),然后就是直视媒体说出:“是因为他们网站发展很快,吸引了大批网友,对视窗网构成了威胁。”广告宣传一起做了,处心积虑已久啊!切糕网的存在不就是想宣传切糕人怎么“切”掉贵港的东湖吗?(简单一看切糕网,关于东湖都是形势一片大好啊!),对于刚成立的切糕网来说,只是还缺少一个契机,此时正是切糕人盼望已久、举杯呐喊的时候,我们“切”文化,终于快要出头了。
  
在这里还要说上一段,切糕网此时的行径,不正像切糕人对待溺水儿童般一样狡辩,搬弄是非吗?
  
  ③切糕网竟然能够厚颜说出,删帖,还要经过切糕条列。原创文章被窃取,还要经过“小偷”条列,这让原创作者情何以堪呢?“使用别人东西时,为何没用通知原创作者呢?”(切糕人一直在给他人洗脑,混淆言辞,在这里要说出一个观点:①新闻传播应著名出处;②其他著作,包括网站采编人员及网友所写原创文章必须经过原作者同意和授权,方可转载,否则一律构成侵权行为),在这里只能说这跟切糕文化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强势、阴险——无论说话与做事都处心积虑,机关算尽(东湖不就是这般被“切”一下)。
  
  ﹡视窗的小编们收集、撰写出的文章(著作权)应属于视窗的无形资产,即视窗拥有或者使用的权限。如未经视窗(原创作者)所有人的许可,在类型网站使用均可视为侵权行为。切糕网一直缩小窃取侵权之事,那么先来一段引子......在古代偷盗,都已偷实物为主,如果被抓住,要被打。现代人偷盗,难道就没有法律制裁了吗?还会让切糕人提出种种理由,让切糕人钻法律的空档的,逍遥于法外。切糕网的窃取行为已不满足于“实物”(东湖),窃的更是原创作者的著作权,不但能赚的人气,一旦蒙混过关,如果窃取到他人专利及发明,还能获个诺贝尔切糕奖,切糕导师神马的......,切糕,来!干杯!!!
  
  ﹡切糕网因刚刚成立,正处于公司盈利初期阶段,即为盈利性做基础,由此证实切糕网本质为营利性网站(如果切糕人敢挺起腰喊上一句,切糕网为永久性非盈利网站,免费对外开放,那么此事还可以逃过法律的制裁,否则以盈利性为目的窃取,这你懂得.....)
  
  ④我市新闻出版局办公室工作人员提出:作者享有著作权。可是原创作者是否真正享有其著作权了呢?
  
当作者原创作品被窃取挪用,尚未经原创作者允许授权,出现在其他网站,谁能够给予公正?甚至被其切糕行为所污蔑、夸大事实,天理又何在啊??贵港的文化传承及发展前景,甚是让人堪忧啊?
  
  
  打油一首
  
  
  
  
切窃惹人怜
  
糕米取水银
  
无银尚无德
  
敌寇同为罪
  
  

  
有喷则喷,无喷推糕。
  

  

欢迎转载,切糕快来
  

注名出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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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0 06:39:5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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