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关注!!福建晋江土地腐败大案(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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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21-1-10 06:4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福建晋江惊现土地腐败大案:三千亩基本农田保护区被强征
    
    在全国以发展“县域经济”闻名的福建晋江市,当地政府以“挂羊头卖狗肉”,鼓噪以“抢抓海西建设发展机遇,有效整合土地资源、推进产业升级、加速全面发展步伐”为喙头,开发晋江“一区九园”的新塘园区,与农民争抢农田保护区土地。晋江市新塘街道塘市、南塘村的3000亩生产水稻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国土部门仅批复330亩用地,却被所谓晋江经济开发区新塘园全部强行征用。政府派人采取停水、停电、铲除水渠道与机耕路、停发养老保险金、告诫直系亲属停薪停职等非法手段,引发6000村民强烈不满。人们戏言,晋江在全国强征土地又推新经验:仗村霸、缴公章、关民企、除公职、扣低保、切电源“六毒招”。官民双方引发多次、多场合械斗冲突,政府动用警力抓人,目前还关押5人。严重损害了民众利益、触发社会稳定神经,发展所谓的“县域经济”就要剥夺农民利益吗?
    晋江市新塘6000村民强烈请求上级依照《土地管理法》、关于福建省实施《中国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2000)14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责令责任单位晋江市新塘街道办事处政府恢复土地原状,并将侵占的土地返还给6000多农民复耕。
    一、3000亩基本农田保护区被强征
    晋江市新塘街道塘市、南塘二村现有村民6000余人,该村至今没有工业,祖辈、世代均依靠耕作现有3000亩生产水稻基本农田而维持生计。塘市、南塘二村3000亩优质高产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晋江市唯一一片生产水稻基本农田保护区。
    本次征地的基本农田面积巨大,农民预估3000亩,含机耕道、水沟、输变电站建设用地等。用晋江官方说法是:“晋江经济开发区新塘园规划面积近2平方公里,占地2832.4亩”,实际上,至今国土部门仅批复330亩用地。国家对农田保护区早有规定,未经有权机关或法定程序,任何单位、个人均不得任意破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征收下列土地,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基地基本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的规定,如此大面积土地征用,本应依法由国务院批准,并按照法律其他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但晋江市国土资源局却未依照法定程序报经依法唯一有批准权的国务院审批的情况下征用、占用几千亩基本农田保护区,其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45条关于征用基本农田需经国务院批准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晋江市新塘街道办事处政府非法征用基本农田保护区3000亩未依照《土地管理法》及福建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按照规定办理审批,发布征地公告、公示,征询被征地单位和土地承包者的意见,告知或协商确定征地补偿及安置补助费等标准,非法剥夺新塘街道塘市、南塘村民的知情权,其征地程序系违法。
    二、政府与村霸勾结,用种种手段吓迫强征土地
    政府派人采取停水、停电、铲除渠道与机耕路、停发养老保险金、告诫直系亲属停薪停职等非法手段强征土地,引发6000村民强烈不满......
    1、以与村霸柯国祥勾结,里应外合强征土地。柯国祥,此人是在刑期未满人员,他于2005年12月份因倒买国家增值税发票扰乱破坏国家经济秩序罪被晋江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柯国祥于 2007年上半年在江西省瑞金市自办企业,在此期间,骗取当地支部信任,申请并加入中国共产党,后与其三名堂弟的党员同时以“能人”身份,回乡安插到新塘街道塘市村支部,街道领导将其委任村支书记职位。有据可查,他与村主任柯孙勇勾结,并有挪用侵吞水利建设款犯罪事实。
    2、以采取对群众单方面压制的手段实施强征土地。以柯国祥为首的村两委狼狈为奸互相勾结,新塘街道办事处在此次新塘工业园征地行动中非法“收缴”南塘、塘市两个社区的公章!为了逼迫村民们就范,使出种种违法的、低劣的手段。
    据2010年5月20日《海峡都市报》报道:在晋江市新塘街道南塘社区和塘市社区陆续发生一件怪事:想办事到居委会盖公章先到街道办签“征地意向书”。对此,负责新塘街道办派驻南塘社区的陈连升说,这两个社区正在征地,许多人想借机入户分补偿款。“我们为了帮助当地居委会把关,才代管了居委会的公章。”而对于“先签意向书才给盖公章一说”,陈连升并没有否认,称这只是“边缘手段”。
    
    没有社区盖的公章,李女士的户口就没办法迁入
    
    即将被征用的土地,将被规划成工业园区
    “把关、代管”?而且只是“边缘手段”,说的多么温文尔雅又不失为小心谨慎!只是不知道新塘街道办想过没有:街道办虽然从级别上比居委会高一级,但从法律上,居委会与街道办之间并不存在隶属关系,也就是说居委会并非街道办的下级单位。由此,居民到居委会盖章,凭什么就让街道越俎代庖了?
    “先签意向书才给盖公章”,如其说是“边缘手段”,不如说是典型的法盲加越权行为以及懒政思维。按照权力的逻辑和惯性行事,这不是典型的强权政治和懒政思维又是什么?加快征地步伐当然没有错,防止有人想借机入户分补偿款也无可厚非,甚至不签“征地意向书”就不给盖公章也可能收到立竿见影之效,但前提是,采取的手段必须是公平、公正、公开,关键是要明确有关补偿标准,否则,势必在给居民办事带来极大不便的同时,严重伤害政府的公信力,并从中暴露出干部工作的无能。
    3、以封民企方式强征土地。使本来就不景气的民营企业纷纷关闭,而且启动新塘所有力量的政府工作人员夜间封锁塘市、南塘二村子各个路口对农民进行搜身检查,致使南塘、塘市两个社区的村民连基本生活都无法正常。显然,这剥夺了二村农民的政治权利,给村民带来精神痛苦。有的假意承诺给予被征地的村民安置建房,承诺52座危房加层,晋江市执法局也听之任之渎职,有现场录像为证。新塘街道与村两委乱承诺危房加盖,晋江安监局渎职,危房非法加层,安全生产三年行动等于白干,安全隐患严重,必须全部拆。晋江农办渎职,三千亩基本农田保护区被非法填盖,竟然装作无视。
    4、以停职除名来强征土地。“告诫通知书”强迫干部或工作人员做亲属征地工作,否则停职除名。有一“告诫通知书”是这样的:
    告诫通知书
    柯婷婷:
     鉴于前段时间你在配合新塘园区征地工作中未能按照街道工作安排,做好直系亲属柯跃群(父亲)的征地思想工作,至今未有实质性工作进展,现再次要求你于5月24日前敦促上述对象完成征地协议签订,否则将根据《晋江市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暂行规定》给予停薪停职。
     特此告知。
     晋江市新塘街道党工委
     二~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5、以一些低保对象被停发低保金要挟强征土地。村民78岁的吴淑英老人属老年痴呆症。丈夫龚瑞庭是抗美援朝的老革命,属二十三军六十九师,立功四次,前几年去世了。其遗孀吴淑英不但没得到政府及有关部门应有照顾,这次征地,街道骗她按手印,说“不配合就停发低保金”,老人只好被骗去盖手印。村里老人林乌京,她因不配合征地,被停发每月55元的养老保险,至今被农村合作信用社冻结10个月 ......
    6、以停电破坏生产形式强征土地。晋江经济开发区新塘园管理办公室发出通知。通知这样说:XX同志:新塘园是晋江经济开发区“一区九园”之一,列入晋江市政府重点项目,位于南塘、塘市社区水田片区,占地近3000亩,目前征地地工作已接近尾声,土地承租截至2010年12月31日,2011年以后不再出租,该片区将在元月28日前全面停止供电,请农户及其他用电户提前做好准备,自觉搬离。
     晋江经济开发区新塘园管理办公室
     2011年元月13日
    三、基本农田保护区被非法征用后,全体村民生产生活没有保障
     仅靠耕作千亩水田而维持最基本、最简单生活来源。但是作为非法征用该土地的政府官员置反映(投诉)人6000多名村民的生死于不顾,为了达到顺利的侵占该几千亩良田的非法目的,未根据国土资源部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通知》“二、采取多元安置途径,保障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四、优先进行农业安置……五、规范留地安置,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等规定,未严格依法办事,未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放在首位,未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在当今中国如此重视民生,和中共十八大即将召开前期,十二五开局之年,竟然还有破坏农民农田的事情发生,利用各种非法手段,包括非法拘禁,武力破坏农田保护区用地等,以取得开发区立项审批前的非法三通一平,蚕食农民的合理青苗农作物赔偿,中饱私囊。对农田采取断水停电,使大量农作物枯死,2011年4月8日早上,公然对农田进行填土与破坏,每当村民提出抗议、依法要求复耕的情况下,就遭到晋江市新塘街道政府官员启动各种强有力量以及警力机构与武警部队的威胁、报复和打击(现场录像为证)。 如今塘市、南塘村6000多名农民耕者无其田,至今生活在极其艰难的困境之中,所有的村民极其希望耕者有其田,过着较为安稳的生活。对此,晋江市政府以及新塘街道与塘市、南塘村两委的行为已完全违背中央提出的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和“十二五”规划的富民强国政策,严重违背晋江市委市政府制定全民奔小康的目标。
    四、怎么能以发展“县域经济”为名侵害农民利益?
    发展县域经济就要剥夺农民利益吗?没有按相关规定办理审批,发布公告,告知群众;征地不透明,征收小组单方面核定土地面积。晋江市新塘街道塘市、南塘村6000多名村民现特将此情况反映,恳请有关政府及相关部门能充分地维护普通农民的根本合法权益、考虑村民的请求,并恳请各级人民政府及执法职能部门依照《土地管理法》、关于福建省实施《中国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及司法解释(2000)14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的相关规定,尽快妥善处理解决此事,否则必将成为农民上访、社会动乱、不安定的因素。
    反映投诉:福建晋江新塘街道塘市、南塘村全体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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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0 06:40:08 | 显示全部楼层
于国福有话说:支持进步发展观。学习发扬廉洁的英雄儿女精神。为和谐社会的稳健发展,敢于用行动向司法部门举报说真话,敢于揭露腐败行为,敢于面对事实证据评论曝光。为法治治国反腐败提供线索,为劳动人民求得生存的空间。依照《宪法》规定发表事实网络评论,做舆论监督工具!
  
  
公民的合法权益需要神圣《宪法》作保障!     
  
  
于国福有话说
  
  
近年来,由于大陆社会状况存在贫富分化的问题。在权、钱利益的驱使下,某些地方腐败官员视国家《宪法》法律只不顾,往往在行政换届过程中,欺上瞒下、暗箱操作,变相买官卖官(钱权交易)。这些腐败现象严重违反《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给人们带来了对《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不尊重。结果造成这些不法之徒一旦掌握了权力,就把自己的执政为民的公务义务看作是赚钱机会。结果造成些地方行政不作为、行政强奸民意等腐败事实案件。这种“自私”大于司法的腐败现象。直接危害了国家利益,侵犯了民生权利。目前,有大量的腐败窝案被破获,证明了这些腐败蛀虫给人民群众带来的危害是无法弥补的。笔者维权多年总结了这些腐败现象,在这些腐败官员制造冤假错案陷阱后,他们不敢承认自己违法害怕承担责任。所以,就利用关系形成的网,相互包庇扯皮,这就是形成推诿、扯皮、不作为原因。这种腐败就像数学公式一样:他们首先利用推诿、扯皮、不作为把上访(申诉)人拖得经济、精力殆尽。再以闹访、缠访为由陷害上访人,有的甚至陷害致死,形成千古奇冤。笔者非常同情冤民上访之事。很明显上访人就是要求公平公正,主张合法权益。也可以说,上访就是冤民与腐败分子之间的一场正义与邪恶、守法与违法之战。没有冤枉那个人也不会冒风险去违法上访。因此,笔者要告诉上访人要想战胜腐败分子,就要学会自我安全保护,要利用智慧破解这种腐败公式,让他们的腐败陷阱落空。
  
  
因此,这些腐败分子不怕上访人上访,他们最怕曝光揭露他们违反法律的事实真相,笔者于国福是专业网络反腐曝光作家,曝光栏目在网上搜索“于国福有话说”可以了解交流。笔者在北京有合作的权威新闻杂志社及律师事务所,接受全国各类大案要案的投诉、案件调查取证、记者庭审旁听邀请、采访、庭审录像、及律师代理各类案件的诉讼。笔者声明:目前,由于有些地方被曝光官员派人到北京,企图以种种理由拜访笔者。这请投诉人放心,笔者决不会与任何人私自见面。笔者维权是在以尊重证据和法律的基础上,为投诉人的主张和诉求,依法举报监督、曝光案件事实真相达到维权成功效果。并尊重个人隐私权,为投诉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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