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破裂后,女人如何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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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10 06:57: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跟爱过的人,如果对方已不再爱,即便你还有情,也要永远保持一个合适的距离。这是一种对已然逝去之爱的尊重,也是你们之间,最好的结局——《不婚女王》


  1人生与缘分
  人生原本就是一场秀丽的相遇!相遇让我们明白生命原先如此相似却又如此不同,就像世界上没有两片相似的叶子!
  当覆水难收,爱已不再,感情走向破裂的时候,离婚更需要讲策略,至少要做到投桃报李地平衡,遵循着不添麻烦,不乱评论,不占便宜的“三不”原则。
  离婚是两人之间的事情,没必要把矛盾扩大到双方的原生家庭,让父母亲戚朋友同学站队评论甚至双方大打出手。
  不乱评论原则就是没必要站在自己的认为的“道德制高点”动不动对对方进行人格攻击,人渣、渣男、禽兽不如这样的帽子满天飞。
  不占便宜原则就是双方的财产是多少就是多少,自己愿意及时止损愿意少拿点当然可以;自己经济条件差双方协商让对方多给点也不是不可以,只要双方谈的拢,财产怎么分都可以,但前提条件就是不要让对方觉得是自己人财两空吃大亏。
  不管怎样,离婚不管是自己提出还是对方提出,在这个时候,冷静理智,站在对方的角度去考虑都是最好的策略。
  哪些保险不参与离婚财产分配?
  根据《婚姻法》,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财产,均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但特定财产和约定财产除外(例如指定受益人的保险、家族信托等)。因此夫妻离婚时,保险财产有好几种情况。
  1、自己既是投保人又是受益人。
  2、父母是投保人,自己是受益人。
  3、自己是投保人,配偶是受益人。
  4、配偶是投保人,自己是受益人。
  如果是第1、2种情况,财产分配时不予分割。如果是第3、4种情况,可以按照保单的现金价值,进行夫妻财产分割,还可以转换投保人,保留一方的保单权益,另一方支付对应的现金价值或权益。

  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婚姻法》第18条则明确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范围,包括: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如果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而第三人又不知道该约定的,则以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清偿。婚前、婚后的时间分隔点是婚姻登记之日,同居、共同生活、举办传统婚姻仪式,都不是两者的划分标准。

  哪些财产是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综上所述,现在保险产品很多,有投资储蓄型,人身保障型等。不少人会买一些保险产品,如果是婚前个人购买,是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如果是婚后买的,保险人和受益人都是自己,也不会在离婚的时候分割。当然,对于共同财产性质的保险,可以按照市场价值折现分割。

  《婚姻法》关于离婚有以下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的,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净身出户新规
  根据我国现行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并无关于"净身出户"的直接规定,只是对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权进行了规定:婚姻法第4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从以上法律规定可以看到,在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有过错方给予损害赔偿,但是,并不能依据本条要求过错一方净身出户。

  1、净身出户是指离婚时,一方不带走任何财产。但这种行为,在中国的《婚姻法》里没有依据。在这个问题上,法律是存在争议的,目前法律还没有明文规定这类协议的效力,是否有效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就目前的司法实践而言,一般情况下法律是不支持所谓的附条件的"净身出户协议"的。如一方提出离婚,则自愿净身出户。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公民有婚姻自由的权利,既包括结婚自由又包括离婚自由。以协议的方式限制对方离婚自由,将放弃全部财产作为离婚的条件,本质就是限制了公民的离婚自由,是违法的。所以这种"净身出户协议"就是无效的。

  2、 同时《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结婚以前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属,例如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也就是说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这样的约定是有法律效力的。

  从我国婚姻方面的规定来看,其实并没有对净身出户作出规定。而实践中,夫妻只有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可以由离婚夫妻协商约定一方净身出户。如果是诉讼离婚,由法官依法对财产分割作出判决的话,则就是不会作出净身出户的判决。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第8条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根据本条法律规定,我们可以得出:夫妻之间针对忠实义务而进行的财产约定是受法律保护的,这就为"净身出户"得到法院的支持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可能。但是这还仅仅是存在获得法院支持的可能性,"净身出户"获得法院支持的条件比较严格。

  首先,要求双方在签订协议或者一方签署的保证书时是自愿的,如果是受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协议,属于无效的协议,不受法律保护,当然,也得不到支持。
  其次,要求双方签订的协议或者一方签署的保证书是合法有效的,协议或者保证书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必须合法。
  再次,要有证据证明协议中约定的事项已经实际发生。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全部的诉讼活动实际上是围绕证据的搜集和运用展开的。如何搜集和运用证据,就要求有专业人员的介入,也就是"净身出户"获得法院支持的最后一个要点:专业而经验丰富的律师。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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