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长:
您好!
2008年10月7日,我的材料和证据都交到了省委第一巡视组蒋处长,当时蒋处长说,每个反映问题的都批示,而且都有处理意见的回执.我女儿的房子是被暴力拆迁的,我的房子拆了3年,原址一直没有建房,回迁的价格也不公.属于批示的范围.
2008年11月18日省第一巡视组离开齐市,我来到市信访办,问省委巡视组对我的事情的批示和
处理意见,市信访办的回答是:"不知道,你的材料没有批,巡视组上外县,带走100多份材料,还没批,会被陆续往回转送."
今天,2008年11月25日,我的材料在齐齐哈尔市信访办工作人员手中,没有省巡视组的批示和处理意见.为什么我的材料在齐齐哈尔市信访办,而不是由省委巡视组的领导来处理,为我主持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