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我从1997年起在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仙岩镇自力村已获得土地使用权(30年不变)的自有土地上盖建瑞安市仙岩宪义畜牧场,浙江省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证上明确注明这块旱地是做养猪场用途.现本人饲养生猪200多头.瑞安市农业局第(1998)31号文件批复同意创办该企业,并且缴纳临时建设用地使用费1000元整.在没接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2009年1月14日12时许,仙岩镇副镇长带领公安和城建等相关单位在未出示任何文件的情况下强行摧毁养殖场的仓库,刚购买的三万块的饲料全部压在了废墟下,我爱人和女儿因上前阻挠被现场执法人员殴打.事情远没有就此结束,我的养殖场在风雨中飘摇,随时面临被铲平的危险.
今天镇上又来了人下通知,要求我处理掉所有的生猪(一共近在300头)在四月30号以前,每头猪补贴我50块钱,要求我自己把猪场拆掉,否则强行过来拆的时候将一分钱都不补给我,现在我还欠着一屁股的债(前几年养猪赔的钱)..各位网友,帮我出出主意吧...我一家人的生活将没有来源,一个小老百姓做点事为什么这么难啊......
强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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