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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08-5-6 21: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除10岁以下(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儿童,任何人不得翻看他人隐私物品(包括日记)。只有10岁以下儿童的监护人可以翻看其隐私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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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5-6 21: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孩子,我认为不应该去看孩子的信件和日记。孩子应该有自己的隐私。在法律上,似乎也有规定父母不许随便翻看孩子的日记等吧? 在孩子遇到困难时,心绪上肯定会产生一些变化,而这些变化很容易就会表现在孩子的神情举止上。如果父母关心自己的孩子的话,也会很容易察觉到孩子心情上的变化,进而与孩子进行沟通来解决问题。根本就不需要翻看孩子信件和日记,来掌握孩子的行踪。 孩子是会长大的,也必会有自己的隐秘空间。父母也不可能一辈子把孩子永远当成自己身边的小娃娃,认为孩子是自己的附属品,而自己有权了解他的一切行为和思想。这是不正确的。在我的身边有很多同学,因为有一些事情不想与父母交谈,害怕父母的唠叨,而经常与朋友交流。而且甚至有的同学,因为讨厌父母“无微不至”的关心,宁愿与朋友交流,也不愿去招惹父母。这其中确实存在一点叛逆的心理,但作为孩子,迟早有一天会独自一人踏上这社会,离开父母,他们需要依靠自己的能力解决问题,而不是依靠父母。他们需要凭借自己的心理调节,或通过咨询更有经验的人来解决他们心理上的各种问题。 作为父母,应该放开孩子的手,不要紧抓不放。孩子也应有自己的小秘密,不容他人的窥看。 虽然我很希望父母都可以尊重孩子的隐私,但似乎大部分的父母都很好奇孩子的心理。这也令我很失望。我记得有一次我父亲偶然发现了我的信,竟当着我的面看了起来,令我感觉很不舒服。我还记得我从初中时开始决定写日记,当时我还很炫耀似的向父亲宣布了我的这一决定。可后来我竟发现他竟然偷看我的日记,我特别伤心,特想哭,对父亲的信任就这样减少了。后来父亲还问我还在写日记吗?我心里一恨,说不写了。其实到现在我还在写。觉得有些悲哀,真的会有痛恨父亲的感觉。 我有一个同学因为害怕会被她的父母看到她的信,每次她收到信,看完后都会把信烧了。我觉得毁了信真的会很可惜。 所以我希望父母能够尊重孩子的权利,让孩子有一个自由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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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5-6 21: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如认输!题目不好。因为法律规定不让家长看,法律是维系社会的大原则,得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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