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今年6岁.在幼儿园打扫教室卫生的时候被桌子绊倒,手按到簸萁上被割伤5公分左右一伤口,缝合7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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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08-5-13 13:38: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扫教室卫生是学生的义务,是你儿子不小心,属意外。并不是学校在管理上出问题,所以学校顶多支付医药费。指望赔个百八十万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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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5-13 13:38: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孩子还没有成人,还需要监护人的照看,但是您把您孩子放在幼儿园相当于寄托给了幼儿园,是幼儿园没有照看好您孩子所造成的伤害,应该全额倍偿,直接告他,要求索赔,医药费、你的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百告百成,我接受过不少这样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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