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儿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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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9 | 回复19 | 2021-1-10 09:47: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晚吃过晚饭后并没有向往常一样就坐到电脑前,而是懒散地躺在沙发上闭着眼睛听电视,一付悠闲自得,事不关已,爱理不理的样子,听着听着,还是叫焦点访谈里说到的一件事给惊醒了,说实在的,我能猛地坐起来,瞪大眼睛关注着这事,心底里是既挺自慰,又挺悲愤的,自慰的是毕竟我还没有泯灭做为一个人的最基本的良心底线,悲愤的是在中国堂堂法律竟能如此如同儿戏!
  
事情的经过大致如此:说一个男人,一个叫刘孟拥的人,结了婚,拖家带口从重庆来到贵州梅泉市,靠做点小生意维持生计,象许许多多男人一样,心里揣着一份为家人、为孩子能生活的好一点的朴素的心思。心想辛苦点讨生活没事,只要能改变一下紧巴窘迫的生活,辛苦赚钱开心花就是了。于是就和老婆商量好,就买一辆中巴跑客运吧。虽然辛苦,但生活终有盼头了啊。就这样,他们俩东拼一点西凑一点,借一点,欠一点,又怕自己老实吃亏,就托自己的哥哥叫刘孟全的去物资公司买了辆中巴车,开始了一种有奔头,有憧憬的生活。不难想象,这车就是他的希望,就是他的梦想,因为在这车里,他们俩口子看到往后的幸福生活:那崭新的家具,瓦亮的新房,时尚的家电,还有老婆那漂亮的衣服,和城里人一样漂亮的衣服,当然还有儿子的婚事等等朴素而美好的梦想。
 故事就这样开了头,之后的日子,他又跑了许多部门,一路放下自尊陪着笑脸和耐心,办好了那许多的证件,期间的心酸和艰难,还有那坚韧和执着,这儿就不去说它了,总之,是可以上路营运赚钱了,刘孟拥的心里就别说有多高兴了,随后的几个月,这辆满载他希望和梦想的中巴车也确实没有叫他失望,在他披星戴月、起早贪黑地辛苦劳作下,那钱是一点一点挣了过来,每天晚上回来,用那汗手点钱的时候,尽管身体累是累了点,心里却高兴啊,因为他给他的老婆和家人带来了一份盼头,带来了一种过小日子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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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0 09:47:02 | 显示全部楼层
哦~
  没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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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0 09:47:02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没讲到主题吧?
  继续关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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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0 09:47:02 | 显示全部楼层
可就是这样的艰难而有盼头的日子在几个月后却结束了。原因是这样的,刘孟拥买的中巴车还欠着物资公司一笔2万无的帐款,买车当时说好了,可以先赊欠着一小部分钱,等营运后赚钱了就还给物资公司(这也算是原始的按揭买车吧),刘为了这车能营运,跑这证,缴那费前前后后一共用了11万元多,这些钱中一部分是自己的积蓄,一部分是亲威朋友间借来的,这几个的营生虽然赚了点小钱,可依我的猜测,可能刘是想先还那些急着用钱的亲威朋友吧,那物资公司是公家的钱先欠着吧,(访谈中没说),就没有还物资公司的钱,于是乎,物资公司就一纸诉讼把刘孟拥告上了法庭,这也无可厚非,因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样就在刘和物资公司之间进行了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刘愿意接受调解,并提出了自己的要求,就是要把原来在他哥哥名下的车过接到他的名下,因为买车的钱全是他出的。(上文说过,刘因为怕老实吃亏就托他哥哥去买车,当时车名义上是他哥买的),法庭接受了刘的说法,经过调解,福泉市人民法院在1997年7月做出了民事调解书,确认一旦刘孟拥付清车款,车的产权即归他,与哥哥刘孟全没有任何关系。
 在法院的监督下,刘孟拥按调解书的要求继续支付余款,可是就在车款将要全部付清的时候,车却被人扣了下来,这个时候离法院发出调解书才刚刚两个月。法院却硬要把判给刘孟拥的车拿去给哥哥刘孟全抵债。刘孟拥马上找出调解书,赶到法院向执行庭的法官说明情况。
   法院做出的调解书与判决书具备同样的法律效力,可是执行法官对法院自己做出的法律文书却视而不见。没过几天,中巴车就被法院以5万8千元低价卖掉了。而当时这辆车才刚刚跑了不到一年,为此刘孟拥前前后后已经花去了十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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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0 09:47:02 | 显示全部楼层
理还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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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0 09:47:02 | 显示全部楼层
眼看着自己借来的钱就这样打了水漂,而且听不见一个响儿,刘说什么也想不通,不是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法律总应该还人一个公道和说法吧?想想也是,一个普通的人,凭力气蛮干能斗得过公家法院吗?又不是黑社会呀!你说,一个普通人遇到了难心事,不求助于法律还能求助于什么呢?于是,刘孟拥决心在律师的帮助下找回一个公道。一年多之后终于盼来了法院的再审,可是,判决结果却给了刘孟拥当头一棒。法院认为1997年的调解书无效,驳回了刘孟拥的申诉请求。这么看来法院是认定他们的执行是没有问题的。对于这一点,当时负责执行的田儒学法官更是坚信不疑。按照田儒学的说法,他执行扣押的程序都是严格按照规定来进行的。而刘孟拥对此不仅没有反对,甚至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后来还亲自与买车的人讨价还价。田儒学口口声声要记者看卷宗,然而他也许忘记了,卷宗里分明有刘孟拥提醒法院执行错误的声明,在卖车时的笔录中更是清清楚楚地写着,刘孟拥不愿参加,根本就没到场。不仅如此,法院当时也没有按照规定将车进行公开拍卖,而是急急忙忙地把车变卖了。其中的一笔变卖款竟然给了卖车方----物资公司。原来,除了哥哥刘孟全的欠债,卖车还物资公司的欠款看起来似乎更说得过去。
  按田法官的说法,是物资总公司向法院申请的强制执行。如果真是这样,应该是物资公司先提出执行申请,法院审查后予以执行。而据记者调查,法院下达扣押令的时间是1997年10月8日,申请的时间反而是19天后的10月27日。也就是说,法院是先扣的车,物资总公司后来才提出申请,更为荒唐的是,在车被扣押前5天的 10月3日,物资总公司就已经得到了中巴车的变卖款。看到这样漏洞百出的卷宗,就连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都不敢相信。既然如此,物资总公司的所谓执行申请的来历就说不清道不明了。当然这一切,刘孟拥是不会知道的,也不可能让他知道,不但他不会知道,应该说除了法院审理此案的人,其他人也很难知道,包括记者,所以田法官才敢理直气壮地当面说谎。当然,如果不是CCTV披露此事,我辈就更无从知晓了。
  
  列位看官,看到这儿,你们也许也会和我一样我忍不住骂上一句,操你大爷,法律有这样欺压一个普通市民的吗?再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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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0 09:47:02 | 显示全部楼层
欺压百姓的是法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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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0 09:47:02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就再告吧!还能有其他办法吗?于是乎,刘孟拥在此后的日子里反复上诉,而案子在同一个法院又反复做出了5次判决。每次刘孟拥申请赔偿,福泉市人民法院都能找到辩解的理由。不知各位有没有注意到这样的一个细节,就是帮刘孟拥打官司的律师第一次看到这样漏洞百出和自相矛盾的判决,竟泻气地说,这儿牵扯到部门利益,我看这官司算了(大意是这样),我们又何复语言!!!

法律竟然这样在这群法官手里成了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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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0 09:47:02 | 显示全部楼层
腐败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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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0 09:47:02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刘孟拥仍然没有讨回自己的钱和车,而不得不借钱支撑着一家火锅店,维持一家人的生活。 刘孟拥的案子,历经了经济庭、民庭、审判监督庭等多名法官的轮番再审,如今已经6年多了,法院的最后判决不知又要等多久,刘孟拥的损失什么时候能要回来还是一个未知数。有人说:无论这社会怎样腐败,只要有三种人还有最起码的良心底线,这社会就有希望。这三种人就是老师、法官和医生。

一个社会如果连法律和从事司法的人都可以无视弱势群体的最基本的权利,这社会还有希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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