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待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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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08-5-18 12:47: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税法规定的是两条红线:1.税法承认企业招待费发生额的60%2.税法承认的招待费不得超过当年企业销售收入的0.5%。以上两条比对后,那条费用低,税法承认哪个数额。比如:企业08年销售收入10000万元,发生招待费200万元。根据第一条,税法承认为200*0.6=120万元,但是全年销售收入的0.5%是50万元,因此税法在计算所得税时只允许抵扣50万元,而不是1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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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5-18 12:47:54 | 显示全部楼层
1.借管理费用10002.400元做纳税调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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