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中有没有规定在小饭店工作半个多月该不该有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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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08-5-21 21:57: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试用期就算没有签订合同工作也要给报酬,他不给你向劳动部门投诉,现在劳动法实施的很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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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5-21 21:57:5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 真麻烦,刚给你说了的嘛,你去找劳动部门,相关法规是试用期3天内可以不给你工资,超过的就要给。。。。。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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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5-21 21:57:59 | 显示全部楼层
签了试用合同,在试用期内你可以想走就走,他们也一定要付工资的。但是,没签合同的话,就先找当地劳动部门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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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5-21 21:57:5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应该有工资收的,你一定先去劳动局,如果不管用你再去工商局试一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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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5-21 21:57:59 | 显示全部楼层
付出劳动就应该得到劳动报酬。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有没签试用合同啊。老板不承认你在这里干过,找劳动部门也没用啊。当然你签了,一天都要给你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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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5-21 21:57:59 | 显示全部楼层
要付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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