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南隆大厦”5月21日《跨越二十年“海口南隆大厦”项目引起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应谁来负责》的文章,引起广大网民的极大关注,并提出一些问题。现就6月10日网民“晓刘”所提问题“南隆大厦在哪”给予陈述。
“南隆大厦”项目是海南省水产总公司和海南南隆华侨(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兴建,经海口市规划管理局市国规(1990)293号文批准兴建的项目。该项目位置在海口市海秀东路2号面临海秀路。南隆大厦原定总建筑面积21618平方米(合同合作面积为3200平方米),转让面积3.85亩(计2567.27平方米,其中南隆公司2020.33平方米省水产总公司546.94平方米)高21层的商住楼(92年由于房地产形势好转,水产公司变换法定代表人,违约不按时拆迁,并在一九九二年将南隆公司诉至法院,无理请求确认合同无效,返还合作土地,经海口市中级法院、海南省高级法院审理判决:合作合同合法有效,应继续履行;水产公司向南隆公司支付违约金70万元。此后,南隆公司对南隆大厦用地进行拆迁、设计、报建、水电增容,完成了基础桩和防护桩。至一九九五年已建至正负零,共投入3000多万元),后因政府扩建海秀路,南隆大厦项目高度,容积相对减少,南隆大厦项目被迫暂时停建.并不象兴润达公司所讲“南隆大厦项目已经报废”。 二OO一年二月五日经南隆公司申报,海口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市规管(2001)43号文批复“南隆大厦”停续建工程项目处置方案,同意南隆大厦项目按调整方案续建处置。
丁文、陈竞平等人成立兴润达公司后,以50万元从长城公司海口办受让给得债务人省水产总公司的债权447.1万元.以省水产总公司的国有资产以抵债方式抵债到兴润达公司.先后以59.5665万元将南隆大厦项目价值有3000万元的省水产总公司的权益抵债给兴润达公司,其中包括省水产总公司在南隆大厦项目中的546.94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以93.1982万元将位于海秀路2号南隆大厦项目东侧临街国有土地858.97平方米价值2000万元的兴业大厦抵债给兴润达公司;以后兴润达公司向省国资委申请是插花地(欺骗)而免费获得南隆大厦项目中留作为消防通道的(原双方共有)151.91 平方米的国有土地。再后又将位于海秀东路2号水产大院中原国辉大厦国有土地2168.36平方米以152.8万元抵债给兴润达公司,这样兴润达公司仅以债权447.1万元的304.8万元侵吞国有土地3726.18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也侵吞价值3000多万元的南隆大厦权益、兴业大厦权益2000多万元、国威大厦土地2168 平方米已卖2800万元。
二OO四年三月二十九日,丁文、陈竞平等人以省水产总公司和兴润达公司的名义欺骗南隆公司签订《续建合同书》,根据约定,原南隆大厦用地上建设“南隆商贸中心“;兴润达公司以上述858.97 平方米和151.91 平方米的土地与南隆商贸中心整体连成一片建设临街商场。南隆商贸中心和南隆商业中心整体连成一片的临街商场合称为南隆商业街。
2004年11月后经报海口市城市规划局批准原“南隆大厦”项目变更为“南隆商业街”项目,南隆商业街建筑面积12868.8 平方米(包括地下一层),楼高六层(不包地下一层)。
由于兴润达公司利用《续建协议书》将南隆公司诉上法院,在诉讼期间,兴润达公司强占南隆大厦用地,强行施工,对美兰区法院“停止施工”的通知也置之不理,一直至二OO六年九月二十八日建成“南隆商业街”,由于兴润达公司作梗官司无理无法的胜诉,就将“南隆商业街”项目改为“兴润达广场”。
兴润达广场现总价值2亿元,总建筑面积约15000 平方米,成本按每1500元/平方米(中标价为1000元/平方米)总造价近2250万元。
明确的讲:南隆大厦项目经过:南隆大厦——南隆商业街(南隆商贸中心)——兴润达广场的演变过程,其位置就是海口市海秀东路2号的“兴润达广场”。省水产公司兴润达公司官司作梗的胜诉,使其也侵吞了南隆大厦项目中原南隆公司的2020.33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也侵吞了整个南隆大厦、兴业大厦、国威大厦用地总价值二亿元的国有资产。现官司已进入申请再审阶段,我相信,兴润达广场恢复南隆大厦广场的真面目的日子不会太远了。
高进步(美国华裔)
二OO九年六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