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感]李伟源事件给了我们什么启事(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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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10 11:51: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李伟源事件给了我们什么启事
  
   作者:贤惠

  人民网强国论坛:http://bbs.people.com.cn/bbs/ReadFilewhichfile=13102&typeid=108
    
  
中国舆论监督网李新德站长报道《会计实名举报/五年未有穷期》之后,李伟源以成为被披露出来的“新闻人物“[此文刊登在中国舆论监督网和《中国民营科技与经济》(第六期)杂志上]。
  
   一、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李伟源是天津中新药业塘沽分公司主管财务的副经理,且身兼本公司与“财务“有关的职务,她利用职务之便自寻发票并自行填写,贪污公款占为己有如此肆无忌惮到了猖狂的地步。
  
  
令人不解的是有严重违反经济问题的人,竟然“火线入党“她曾狂言我想什么时间入党,就什么时间入党申请不申请关个屁用,只要我有钱连鬼都替我办事,摆平检察院易如反掌。从此言看出李伟源不是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因为她诋毁了共产党员的形象暴露了她本人,人性的缺损和人格变态。
  
  
李伟源的“火线入党“不外乎两个动机,一是为她日后完成升官发财的美梦披上合法的外衣,二是便于她掩盖以权谋私的违法行径,进一步施展她用钱权交易摆平有关部门包括司法部门的伎俩。
  
  
中国有句古语:“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在我国法制制度日益完善的同时,党中央将反腐败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腐败贪官已受到全方位的监督,一旦作恶就不可逃遁,李伟源的命运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等待她的是法律的审判和制裁。
  

  
二、检察院的存在的问题
  
  
在会计实名举报提到了津检二分院的情况,起初该举报得到了重视。并要求举报人配合他们一起调查,经过仔细认真的翻阅会计传票发现李伟源在私开发票套取现金一项的累计金额高达100多万元时,令办案人员震惊并说:“李伟源的问题非常严重她胆子真大,够杀头的看来她不想活了“并对举报人说此案属案情重大,你要小心回去后不要对任何人讲查账的经过,要注意安全。后来事情并未像津检二院开始所说的那样。而且得出了不予立案的结果至使前一阶段的调查“搁浅“,随后不久又推翻了李伟源有严重经济问题的结论。这种反复无常出尔反尔的举动令人吃惊,暴露出津检二院出现了问题同时也反映了李伟源的宴请和行贿检察院及有关部门领导的卑劣手段起到了作用。
  
  
这就是李伟源所说的要摆平检察院的结果,这样的结果告诉人们,天津司法部门从此蒙羞,也是后来侯桂秋几次复议得到不立案决定的真正原因。
  
  

  
  
最后我对举报人道一声珍重,纵然泥泞的道路让你疲倦,满街的荆棘令你伤神,但你得到了李新德站长及网友的支持和帮助。“邪不压正”是亘古不变的真理。曙光即在眼前,让我们为正义呐喊去唤醒人们的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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