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村霸,却在左右无数人的人生?农民的十字路口谁来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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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魏县纪检委相关工作人员与魏县大辛庄乡党委书记李华
  公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互相推诿、无视群众的利益和呼声,为原大辛庄乡南秦固村支部书记柴玉民巧立名目向群众乱收费、索贿、克扣政府优抚、扶贫补贴等救济款物据为己有、侵吞公款、贪污等行为涉案总数额高达几十万元提供保护伞的实名举报
  尊敬的领导:
  作为走投无路的南秦固村民代表我们首先恳请并感谢各位领导于百忙之中能看完这封反映材料,自2015年6月起我们代表南秦固村民向魏县纪检委和大辛庄乡党支部书记李华实名举报原魏县大辛庄乡南秦固村支部书记柴玉民巧立名目向群众乱收费、索贿、克扣政府优抚、扶贫、补贴等救济款物据为己等问题,距今已近三年时间,但却迟迟得不到解决,2017年初魏县纪检委对我反映的情况已经核实,但却迟迟不出处理结果,我们顶着频频被以柴玉民为首的势力打压的现状坚持不懈多次反映,但至今仍被相关领导互相推诿,南秦固村民在寻求正义的道路上近乎绝望,我们乞求各位领导督办此案,给魏县大辛庄乡南秦固全村百姓一片青天!
  一、柴玉民自2010年被大辛庄乡政府指定为我村村支部书记以来,至今未给村民办过一件好事,巧立多项名目向村民收取各种费用,非法敛财20余万元。
  1、其中打着收取计划生育罚款和办准生证费用的旗号,收取所谓的超生费和办理准生证费用,其中柴玉民为代振堂办理头胎准生证时收取500元、孩子下户口盖章收费100元;柴士林盖章收费200元,另要求柴士林免费为柴玉民家灌一罐煤气(价值90元),这些巧立名目收取的费用都进了柴玉民自己的腰包,六年来柴玉民巧立名目至少敛财20余万元人民币,既没有向缴费的村民出示任何收据,也没有将该笔账目向村民公布,都进了自己的腰包。
  2、六年来柴玉民为了更多的敛财,划拨宅基地12份,每份收取宅基占地费3000元至13000元不等。其中向村民代刚缴收费15000元、另要求代刚请柴玉民下馆子吃饭6次、柴玉民还以个人名义强迫代刚向其交纳操心费2000元,向李海峰收费3000元,向柴印海、柴运良各自收费3000元,向代红钢收费6000元,这只是九牛一毛,我村的村民以这种名义被收取费用的人数不胜数,可怜的南秦固村民面对柴玉民的欺凌、盘剥一再忍气吞声,敢怒不敢言!
  3、柴玉民明知自己并不具有收取火化费的主体资格,但却打着上级旗号收取火化费,其中向村民柴章虹收5000元,李海峰2000元等等,所收费用至今下落不明。柴玉民威胁村民不能声张、其恶劣行径致使南秦固村村民活人活得恐惧不安,死人死得无法安宁!
  4、柴玉民“贩卖 ”低保名额敛财不计其数。其中收取张合成媳妇5000元,张春生母亲150元,张继峰1500元,另有代金彪爱人等等,这些人都是确确实实的困难群众,还有更多的群众迫于柴玉民的势力威胁不敢说话,柴玉民直言不给钱不给办低保,符合条件也不行,最终以谁交的钱多谁“获胜”,将所敛钱财全部据为己有,柴玉民这种贩卖“低保名额”的行为使真正困难群众即使被迫交了钱也无法享受国家低保待遇,激化了社会矛盾,柴玉民已经失去了作为一名党员和基层村干部最起码的底线和素质,玷污了党员和基层干部的称号!
  二、柴玉民利用职权向村民索贿,克扣政府对村民的小麦种子、化肥以及灌溉井、水泵、灌溉管道等补贴、侵占政府对基层百姓的扶贫、优抚等救济款物10余万元据为己有,贪污、受贿、侵占集体财产,主观行为恶劣、使南秦固村基层百姓民不聊生,怨声载道,应予严惩!
  1、柴玉民任职期间,上级政府有惠民政策,政府免费为村里打惠农水井并配有免费的惠农潜水泵,南秦固村也分得了上级政府的惠农井和潜水泵,但我村村支部书记柴玉民却以“谁打井谁拿钱”的方式将无偿井变成了“敛财井”(其中柴玉民以打井收费的名义向南秦固村五队成员柴群发、柴忠星、柴保发、柴守法、柴士忠、柴利军等16户共收取3000元),而惠农潜水泵我村村民甚至连影子都没见着就直接被柴玉民私自卖掉了,这些钱都被柴玉民装进了自己的腰包,政府的惠农政策变成了是针对柴玉民一个人的“惠农”,这是典型的利用职权,克扣政府扶贫、优抚救济款物据为己有,涉嫌贪污犯罪的行为。
  2、2011年上级政府下发的抗旱资金,中央10元/亩,省级政府规定10元/亩,南秦固村共有土地1900余亩地,共计抗旱资金19000元,但这笔款项到村里后至今未向村民发放,而是直接变成了对我村村支部书记柴玉民个人的补助。
  3、2015年,上级政府给每村下发小麦种子补助,每亩地15公斤,但柴玉民只给每亩发了7公斤,余下的全部私自卖掉据为自有。我村共有村民1300余人,耕地1900余亩,每亩地柴玉民克扣8公斤,共克扣15200公斤,每公斤最低市价4元,即柴玉民仅此一项就侵占政府救济款至少60000余元。
  4、2011年至2012年上级政府下拨化肥,但至今村民也没见到下拨化肥的影子。
  除了以上的抗旱资金、小麦种子补助、化肥等政府补助及救济款物被柴玉民纳入私囊,另有政府优抚、扶贫下发的路灯、农药、农田地下灌溉管道等物品,也全部被柴玉民个人变卖占为己有了。自柴玉民上台以来,每年上级政府的优抚、扶贫、救济款物南秦固村村民都很少见到,更别说享受惠农政策了,享受上级政府优抚、补助、扶贫款物早已成了我村村民的奢望!柴玉民长期赤裸裸的利用职权进行犯罪,我村村民饱受柴玉民的欺压,天怒人怨,百姓怨声载道!
  三、柴玉民滥用职权,自己捞得好处后,就在我村村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暗箱操作导致上级政府下拨给我村的90万元教育资金流失,致使南秦固至今没有小学学校,我村适龄儿童上学难!
  2016年上级政府给南秦固村下拨教育资金90万元,给北秦固下拨教育资金78万元,共160多万元,我村村民感激上级政府体恤我村没有学校我村孩子上学难的状况,每个村民都积极响应此事,但柴玉民却在村村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在自己得到好处恩惠后,竟然不管南秦固孩子上学难的境况,以致只有北秦固在该村东北地与大名县交界处建了一座学校,南秦固建校如同一个泡影丝毫没有进展,且至今90万元的教育资金流失不明。上级政府拨给我村的90万元建学校资金去哪了?怎么用的?为什么北秦固能建校而我村不能?如果是南、北秦固联合建校,明明北秦固西南和南秦固东北中间地带正好建校,为什么把学校建在远离我村的北秦固东北与大名县交界处?以上问题我村村民有起码的知情权,但柴玉民从不向村民公布详情,关顾自己捞足好处,哪管百姓死活!可怜的南秦固适龄儿童至今没有学校可上,只能四处奔波寻找学校,我村适龄儿童上学难的情况至今没有解决,我村村民和奔波上学的孩子都苦不堪言!
  四、柴玉民担任我村村支部书记以来,从未将村内政务和财务向群众公开过,大搞一言堂,独揽村中财务、政务大权。
  以柴玉民为首的南秦固村委会以各种名目向百姓收取的费用都交给谁了?花到哪了?上级政府有哪些惠农措施与惠农政策?向百姓下发了哪些扶贫、优抚物资?这些问题柴玉民从不向村民交代,我村政务和财务均从未公开过。柴玉民个人向我村村民收取的款项,也不知去向,我村政务及财务全由柴玉民一个人说了算,村内所谓的账目不过是为柴玉民侵占集体财产和贪污服务的工具而已。
  五、柴玉民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在仅种地的情况下却在邯郸市以自己或家人名义买了两套房(最低价值60万),另花费40万元左右在邯郸市给儿子买了一辆出租车并购买了出租车手续,且其在村里生活也是极度奢侈,整天无所事事,却以吃喝玩乐为主!即使党内警告也丝毫没有影响柴玉民变本加厉的靠吸取老百姓的血发家致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 规定,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一)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 (二)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 (三)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 (四)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 (五)代征、代缴税款; (六)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 (七)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从事前款规定的公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挪用公款、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适用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和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第三百八十五条和第三百八十六条受贿罪的规定。另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八十六条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挪用特定款物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二)造成国家和人民群众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三)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挪用特定款物的,或者造成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严重困难的。
  柴玉民侵占、挪用优抚、扶贫救济款物的数额已远超过了立案标准5000元以上,但现在却依然站在我村村委会成员的位置上继续勒索百姓,为什么明明到了立案标准柴玉民却依然能久立不倒?为什么柴玉民能在村委会成员位置上继续有恃无恐的利用职权勒索、欺压百姓?为什么柴玉民的问题已经得到查实却迟迟没有处理结果?是谁在扮演包庇、保护柴玉民的角色?
  六、魏县纪委相关工作人员与大辛庄乡党委书记李华公然违反中央的八项规定,无视群众的呼声和反映情况,牺牲群众的切身利益来维护柴玉民的声誉,为柴玉民的违反犯罪行为提供保护伞!基层群众的维权之路难如登天!
  1、2015年6月我村村民选出代表已将柴玉民违法乱纪涉嫌犯罪等部分情况向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反映过,但至今除了给予柴玉民党内严重警告、留党察看处罚外,其他没有任何进展,2015年以前柴玉民侵占、勒索集体和百姓的财产依然在其个人腰包中,并没有退回。
  2、2016年11月我们继续向魏县纪委和大辛庄乡政府反映,大辛庄乡政府李华也仅是深夜在我村村委会内部宣布将柴玉民村支部书记的职务去掉但至今仍保留其村委会成员的身份,由大辛庄乡政府指定产生的原班村委会成员(都是柴玉民的势力)丝毫未动,在寻求正义的路上南秦固村民遭遇的是柴玉民变本加厉的威逼利诱、恐吓和利用各种势力手段千方百计的为自己的罪责开脱,柴玉民扬言反映都是白反映,他上面有人保护,根本不不来,所有反映情况的人他都记着,一定会“秋后算账”,并逼迫村民在其提供的“清廉簿”上重新签字,胁迫百姓承认他没有侵占上级政府的下拨物资和款项、没有乱收费。
  3、2017年,以柴玉民为首的南秦固村委会向南秦固村民收取保洁费,每人12元,并强制我村村民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绑定交纳(农合医疗保险150元/人),村民不交保洁费的不让交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最终强迫村民每人共交纳162元,以收取保洁费名义多向村民收取至少壹万多元。农村保洁费政府不是有专项资金吗?2017年邯郸市第八次党代会明确规定,市财政每年安排6000万元作为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各县(市、区)按照不低于1:1比例进行配套。为什么还要强迫群众交纳?反之,如果收取该项费用合法有据,为什么不向村民开正规的收据和发票?面对群众的疑惑,大辛庄乡党委书记李华直接对群众代表张保旺说,村里收的保洁费都交到乡里了,但对于为何强制群众缴费、政府有什么收费依据并没有说明。魏县大辛庄乡党委书记李华甚至直接将南秦固反映情况的村民叫到办公室说不要反映了,柴玉民向村民收费就是该收的!
  4、2017年1月3日,天天快报以“河北魏县村支书和县标上‘戴’红乳罩的飞天女神”为题对我村反映的情况进行了报道,魏县纪检委成立专项小组去我村调查核实,我村民反映的情况属实,但却迟迟不出处理结果。我们一再追问,只说让我们等结果。
  5、2017年5月8日,我向魏县纪委问此事的进程,得到的答复是:柴玉民的问题已经交给大辛庄乡党委书记李华处理了。再向大辛庄乡党委书记李华追问,李书记说此事由魏县纪检委处理。
  6、2017年5月10日上午9时,我们再次就此事向县纪委询问结果,魏县纪检委向我们直言由乡政府处理,(你们反映的)这都不是个事儿,(我们单位)事多的忙不过来呢,等着吧……
  面对柴玉民如此之多违法乱纪涉嫌犯罪之行径,虽然魏县纪检委专门负责调查柴玉民问题的工作人员已经到我村进行了调查核实,我们反映柴玉民的问题属实,也深知柴玉民违法犯罪行为恶劣,南秦固村民对柴玉民之行径怨天载道、积怨已深,魏县纪检委和大辛庄乡党支部书记李华却仍能如此漠视,仅仅为了维护柴玉民的声誉,坚持不给处理结果,现在魏县纪委甚至直接将问题推给乡政府,和大辛庄乡政府玩起了“踢皮球”,置群众的呼声和利益于不顾,赤裸裸地对柴玉民蓄意包庇、袒护,变相为柴玉民的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保护伞,使柴玉民顺利逃脱法网,至今仍不受影响的在村委会中继续欺诈百姓,在村民面前继续作威作福。不知身为国家公务人员的魏县纪委相关工作人员和大辛庄乡党支部书记李华是如何理解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的?是如何践行党中央的“八项规定”的?对于魏县纪委相关工作人员和大辛庄乡党委书记李华而言,究竟什么事才是个“事”?
  上述工作人员明知柴玉民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政府优抚、扶贫款项、盘剥、欺凌百姓但却仍赤裸裸对其包庇、袒护用意为何?他们之间到底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共同利益”?如果没有收取柴玉民的好处费、没有暗箱操作,为何在事实查证后如此千方百计袒护柴玉民、帮助柴玉民逃避法律制裁?明明是纪检委的职责,为何现在联合大辛庄乡党委书记李华上演“双簧计”,表面一套背后一套的玩弄反映情况的南秦固村民?其中的是非曲直,相信看到此处的人都已明了。作为基层群众的南秦固村村民究竟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被正当的反映途径无视、忽略,魏县纪检委和大辛庄乡党委书记李华甚至成了柴玉民的“维护者和代言人”,柴玉民的声誉为何如此重要?维护柴玉民是否从根本上是为了维护他们自己?实现正义之路难如登天,饱受欺压、苦不堪言的南秦固村民该往何处去?
  我们村民代表连续向魏县纪委和大辛庄乡政府反映柴玉民违法犯罪的行为已有三年,在“保护伞”的遮挡下,柴玉民却能逃避法律制裁至今仍能任职南秦固村委会成员盘剥、欺压百姓!被逼的生活无望的我们恳求领导于百忙之中过问、督办此案,责成相关部门尽快处理此案:1、彻底铲除柴玉民这样的党内蛀虫,开除其党籍,撤销其一切职务,并依法追究柴玉民利用职权巧立名目非法敛财、索贿、克扣政府补助、优抚等款物据为己有、涉嫌贪污、侵占集体财产等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2、将柴玉民索取、侵占百姓的款物能物归原主。只有这样,才能使上级政府的惠农措施真正惠农,才能切实响应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大辛庄乡南秦固村村民翘首期盼上级领导重视柴玉民的违法乱纪涉嫌犯罪的行为,并急盼领导尽早解决问题!还南秦固村村民一片青天!
  此致
  敬礼

  反映人:魏县大辛庄乡南秦固村村民代表

  张保旺 张保印 姚书芳
  2017年5月11日
  附:村民代表联系方式: 张保旺:15733428519
  张保印 :15133056492
  姚书芳:1522696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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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1 01:16: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还欠这个地方一份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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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1 01:16:45 | 显示全部楼层
打虎打的不错,谁来治治这只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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