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高院赛锐案二审判决,更无耻,提倡嫁鸡随鸡从一而终?(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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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86 | 回复86 | 2021-1-11 01:43: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刚看了赛锐案云南高院二审判决书,感情纠纷?自首?从轻了?
  
  网上搜了搜,感情纠纷杀人的判死缓,确实有,但绝大部分情节像是故意伤害致死。即使有些较残忍的,也是不堪忍受暴力的弱势女方所为。
  
  赛锐案,是名副其实的“赛加薪”,27刀,不知钢琴级别高药家鑫多少倍?
  
  “但赛锐根本不管这些,他甚至骑到吴倩身上,连刺了27刀。”吴倩最终因心脏、肝脏、肺部、腹部、背部等多处受伤,致失血性休克死亡。“最残忍的是,当凶手刺下二十几刀后,吴倩不仅喉管被割断,她的头部,只有一点皮与身体相连。在事发现场,鲜血溅满整个墙壁,惨不忍睹。”
  
  如此残忍的手段,仅仅一个“感情纠纷”“自首”就轻判了?
  
  没有证据,不指责贪赃枉法。(偷偷下判决,值得深思、关注)
  
  但二审判决书竟然出现如此冷血的论述
  
  “被告人赛锐因发现女友吴倩与别的男子有不正常交往”,“被害人吴倩不能正确处理感情问题确是本案的诱因,辩护人所提被害人有过错的意见本院已注意”。
  
  什么年代了,还要“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根扁担扛着走”。
  
  真要证明被害人是骗子,我无话可说。
  
  但即使是移情别恋也很正常,碍着你法官什么事了,发生这凶杀案就证明早该分手。
  
  再说所谓恋爱关系也许是被告纠缠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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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1 01:43:08 | 显示全部楼层
赛锐更应该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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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1 01:43: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亵渎死者)
  如果是被害人爱慕虚荣,骗了钱财,才算“确是本案的诱因”。
  
  仅是被害人不从,算什么“诱因”!!!
  
  那么被奸杀的受害者的反抗也是诱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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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1 01:43:08 | 显示全部楼层
王法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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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1 01:43: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李昌奎案二审判决算是胡搅蛮缠的话,
  
  赛锐案二审判决就是无耻。
  
  “被害人吴倩不能正确处理感情问题确是本案的诱因,辩护人所提被害人有过错的意见本院已注意”。
  
  法官大人,如果你不能证实被害人是骗子,说这话还算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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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1 01:43:08 | 显示全部楼层
谈分手就是凶杀案诱因,有过错?
  
  祝愿冷血大老爷所有女性亲属都交往无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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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1 01:43: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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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1 01:43:0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是想找司法独立、公正吗?别做梦了,这块土地不产这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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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1 01:43:08 | 显示全部楼层
校外地痞无赖纠缠在校女生,算什么感情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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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1 01:43:08 | 显示全部楼层
拿人家的钱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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