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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11 06:41: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儿子购买了位于米脂县人民路北侧与15米大道交接处(米脂县政府对面昌和园酒店西侧)金盛源小区2号楼2单元一层2号单元房,购房总价为叁拾贰万元( 计320000元),双方签订有购房协议书。这些单元房全是在米脂县城建局监察大队大队长郭峰(开发商)的直接参与操作下搞的违法建筑对业主进行合同诈骗,城建局王局长就是他的保护伞,更让我寒心的是以郭峰为首的开发商在2号楼下强行违章修建了一个地下车库,又在我2号楼2单元一层2号单元房的主体上打进钢架的一端建了防雨棚,进出的车辆紧从我房的窗前过,只是这一个出入口,直接给我购置的单元房的主体造成破坏,并造成极不安全的隐患,给我住户的采光、通风带来影响,来回车辆的进出的噪音、污染将会给我全家人的休息、身体健康造成危害,我儿发现他们的这一违规行为,及时地向主体责任单位领导城建局局长并质监站、安监局、信访局、县政府领导等相关部门作了一一的反映,但他们相互推诿,官官相护,渎职不作为,将以城建局监察大队大队长郭峰为首的开发商搞的明显的违章建筑拖到了现在不加制止拆除,真是不可思议,令人发指!在精神上给我儿造成极大的压力和痛苦,在生活上造成很大的困难,经济上蒙受巨大损失,悲愤何堪言喻!
  当前,在全国人民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之际,尤其强调社会文明、和谐、稳定、爱心,党中央和
在全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党员干部制定了“八规定”、“六禁令”、“四个着力”,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聚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纪委把顶风违纪列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在这样大背景下米脂县城建局监察大队大队长郭峰利用职务之便违法违规违纪搞开发基建对业主进行合同诈骗,侵害置业主的合法权益和贴身利益。近来,据说这个大队长又被安排到城建局直属单位当站长去了,华丽转身了,太滑稽了!大树底下好乘凉啊!
  几年来,我们举家痛苦煎熬,儿子始终在“怪圈”里上访,按月打着公积金贷款却住不上房子,开发商那边既不交付房子也不解决问题。现特向进驻米脂县中共陕西省委第十一.反映,恳请能督促督办弄清事实真相,查明谁是谁非做出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也非常希望广大新闻媒体积极采访报道关注!!!
  艾先玉

  2015.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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