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不法分子贪官谁来管,下面执法人员越坏,上面领导越能赚钱而且是名利双收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0 | 2021-1-11 07: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浦东梅园派出所欺负外地人、浦东新区检察院徇情枉法
  
  被投诉人:浦东新区检察院-潘丽娟,梅园派出所所长张国荣、黄振宇。
  
  投诉:潘丽娟利用职务之便徇情枉法、结党营私不给立案,并且受理后超过30天不给予答复阻止立案申诉,使用障眼法企图逃避法律的制裁。
  
  事实和理由如下:
  一、被投诉人潘丽娟利用职务之便徇情枉法和包庇司法机关的一些违法分子,对于该立案的不予立案,法院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判决,潘丽娟不是在找法院判错的地方,而是在找替他们开罪的依据,这样的素质又怎么能在检察院就职,她简直把人民当敌人,她和人民的敌对的,我好象和潘丽娟在打官司似的。在被投诉人还没有审查卷宗时就告知投诉人检察院不给予立案,还在审查期间6月15日左右投诉人就已向检察院领导投诉过潘丽娟,投诉理由是徇情枉法不给立案而包庇权势。
  二、被投诉人潘丽娟违反法律规定,她没有在30在内给予答复,而是故意使了一个障眼法向上级和投诉人交差,若是投诉人没有收到答复文书也没有追究,她就可以蒙蒙过关,意在阻止申诉,欺负那些不懂法的人,若是投诉人没有收到答复书后追究,她就可以以已经寄出但对方没有收到又被退回等等托词替自已辩护而逃避法律的制裁,这也许就是司法人员徇私舞弊的惯用手法吧 ,所以在30天内有没有答复应当以我当事人的签字为准, (其他任何人作证都不算数,因为很多人都怕公、法、检, 还有你们公、法、检有这个特权让他人为你们盖章或签字,一般人都会想也不想就答应).唯有我不惧怕你们,唯有我不会轻易向你们妥协, 你们检察院怎么可以自已替自已作证的? 故要以我当事人的签字为准。
  三、本人一再追查仍没有收到答复信,期间曾去过第一分院数次,于2010年11月15日再次去贵院投诉,潘丽娟答应于2010年11月16日去她办公室拿答复书,既然是2010年11月16日拿文书,那么关于立案不立案的答复书中的时间应为2010年11月,时差最多不能超过一个星期.从一开始潘丽娟还在审查期间就在想方设法对付我,期间还在电话里骂我和我吵架,此时她仍在想法对付我。从她不立案、到不给答复、再到设法逃避法律的制裁的整个过程来看,就算是立了案,他们也有办法对付我们小老百姓,因为权力在他们手里。
  综上所述,本人信不过执法机关.执法机关除了会贪赃枉法、徇情枉法、徇私舞弊、官官相护之外,我不知都能干些什么?上述结论都是该检察员自说自话,在睁着眼睛说瞎话.把我们老百姓当傻子.官官相护,小贪官中存在大贪官一环扣一环,相护罩着,所以才会不给我立案,梅园派出所私盖公章替本案中的被申诉人制造假证,还有合同中白纸黑字的证据确凿并不是法院没有判错,而是你们结党营私.该立案的不予立案,你们自已触犯法律却想逃避法律的制裁,把法律当儿戏.以不立案来阻申诉人申请,你们是在以强欺弱,以大欺小,以权势欺负老百姓,一群男人欺负一个女人.一群上海本地人欺负我一个外地人.
  梅园出所是整个事件的罪魁祸首,被申诉人隋军武赢了官司说:“赢了还要再赢”,于是于 2010年6月12日被申诉人隋军武和梅园出所串通一气,唆使他人携带毒品到我家闹事,趁人不备打破人家的头就跑了,再又偷偷趁人不备剪断我家外面的电话线\网络线\电线\衣服15件,在派出所被搜出身上有毒品,刑事案件梅园派出所竟然不给立案把行凶者放跑了,我律师和法院去调资料梅园派出所不给,我去梅园出所取证竟被梅园派出所所长张国荣、教导员黄振宇、还有一个副所长等人设局限制人身自由,阻止我法院开庭,对我行刑逼供和刑事拘留了我35天,竟然差点受到你们检察院的追诉,我不到你们检察院来投诉,是因为我不信任你们,你们就民事案件都想方设法不立案, 我怎么相信你们不会徇情枉法?我又怎么相信这个刑事案件会公证?说不定是在帮梅园派出所找证据对付我。
  2010年10月18日就民事经济纠纷梅园派出所立案关押我24小时,弱词夺理:查我银行帐号内的钱财、查我通迅记录、限制我人生自由强迫我退还定金1688元,还唆使他人殴打我,出了事也是他们处理的可让行凶殴打者高枕无忧(他们拘留了我35天还没有投诉他们呢,他们便已经开始多次制造民事案件来报复我)。
  上海市的司法机关机是穿戴着合法外衣的最最黑暗的流氓世界.我太了解其中的内幕了,下面执法人员越坏,上面领导越能赚钱而且是名利双收,故层层保护,保护他们就是保护自已,把法律当儿戏,所以该立案的不立案,不该立案的却立案了,什么法制社会?撒谎、欺骗,当婊子又立牌坊。
  我知道潘丽娟是怎么想的:你们检察院和公安是在同一大楼办公,吃的又是同一锅饭,抬头不见低头见,她若是公证处理就会象我一样遭到报复,被人打击报复的滋味可不好受,有嘴说不清、有冤无处诉,与其得罪权势不如损失弱势,因我是最最薄弱的弱势群休对她不会构成伤害,又见我不依不饶的来投诉,所以最好的办法是不立案也不把答复书送到我手里,这样即可阻止我再申诉,同时又可以保全自已和那些腐败官僚。司法部门徇私舞弊手段很高明:十条不利的证据和一条有利的证据相比,你们会把十条不利的证据丢弃在一边不管也不问,取一条有利的证据拿来为你们想帮忙的辨护;若是没有证据就干脆耍无赖,就是:不理、不受理、不立案,也不管该不立案的理由和依据是否站得住脚,反正权力在你们手里;总之就是证据围得象铁桶一般无懈可击,都能被你们找出可击之处。贵院知道本人弱势取证之坚难,取证都取到看守所去了,所以贵院怕他们的势力只能拿我这个弱者开刀,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我的律师曾跟我说过,他从贵院了解到的我信息都是负面的,可见你们是信他们而不信我。你们检察机关是有权(钱)有势势力的保护伞,当初老百姓跟着共产党走是因为共产党把群众当亲人,现在你们共产党是把老百姓当敌人,你们自已内部不法分子的利益是至高无上,他们的罪行到了你们的手上就变没了或是变小了,在玩擦边球。
  欢迎网友们转载,此事件是真实事件,没有人能管得了他们,就是立了案他们也有办法对付我们小老百姓,他们从来都不会认为会遭报应。电话;58513222
  
投诉人签名
  
时 间:2010年11月30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