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兵含着50多年冤屈求助政府部门的关注和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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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21-1-11 07: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上陵镇百龙村村民叶焕才、男、现年80岁,我于是1955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59年4月我师,按中央军委指示集体转到海南加强国防前线,59年12月分从海南转业到和平县武装部后被安排到韶关南岭煤矿工作,成为正式工人。我从部队回韶关时身体健康,在部队还被评为一级劳动制。
  我被安排到煤矿后,先在韶关关春第一矿供应科直属汽车队修理工作,后又调到南井负责掘进工作,因井下工作环境不好,经常无阳光、受潮湿,导致身体不适患有严重心脏病,后经医生证明,不宜井下工作,建议劳资科适当调动工种,当时关春南井林书记,矿党委刘科长和邓矿长(我当时在南井水泵组)一清二楚(现仍保留原医院证明图1),但劳动科李同志借矿下码为由,不给安排,有病不给冶、停发工资、不给口粮,我从55年至61年连续工龄在这种强行条件下,我含着泪水离开了单位,离开时只给了二个月生活费,其余的治疗费也没有给。我返家后,经多年医治,向亲友借三百多元,勉强使病情好转。81年10月县民政局叫我重检,经县医院检查仍有疾病。现在我年事已高,生活困难,又没有其他技术特长,仅靠小孩在外打工维持生活。
  我79年上访到广东煤炭工业局和煤炭工业部得到的批文(如图2、图3),希望恢复自己的工作延续工龄、补发工资、办理退休享受国家政策待遇。但韶关南岭煤矿一直都不处理这件事。我曾多次向上级部门反映都没有得到解决,现在共产党的政策好、为老百姓解患难,我含着50多年冤屈特向政府部门求助,望能得政府部门重视按政策给予落实解决,按国家政策对错误精简下放的工人延续工龄、补发工资、办理退休享受国家政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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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1 07: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感!!!
  浙江省象山县民政局何建增为了敲诈勒索解放军老干部,丧心病狂,竟推翻毛颁发的证书!!!
  我叫陈益林,联系电话:1365 1750 562
  实名举报:象山县信访局副局长原象山县民政局副局长何建增,在象山县民政局期间,为了敲诈勒索解放军老干部,跑到象山县组织部抢业务,敲诈不成,恼羞成怒,实施打击报复,何建增使用1952年回乡转业建设人员过期文件,硬说陈金友是回乡转业建设军人就是复员军人(事实上,根据国务院军队文件:1954年根本没有回乡转业建设军人称谓),何建增还用1979年成立的象山县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公章,伪造1950-1955年的复员建设军人假安置表,冒充象山县民政局1954年10月接收安置陈金友的安置表,(事实上,象山县民政局成立于1979年。根据文件1950年也没有复员建设军人称谓),答复弄虚作假,抽档案,雇凶打人等等违法行为……。
  我父亲陈金友共和国老兵,1947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48年入党,原在中原一纵队一旅一团一连,后编入十六军四十六师一三六团,历任战士、班长、副排长、排长、副连长、团部管理员等职。
  参加过大别山战役、淮海战役、渡江战役、华中南战役、华西南战役及抗美援朝战争。陈金友于1954年9月转业到象山县武装部工作,一直是城镇居民户口,1955年填写组织上给予的预备役军官简历表是保留军籍的。
  1954年9月1日转业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颁发了转业军人证明书,并于1972年9月10日换发该证,1970年发过蓝色的干部证,内有林彪半身照。以上证明足以证明陈金友是转业军人是干部。
  2008年10月,象山县武装部根据陈金友浙江省军区预备役军官(26-9)档案,出具了转业干部证明。
  请看下面:    
  

  我拿了转业干部证明去象山县委组织部落实离休干部政策,象山县民政局副局长何建增为了敲诈勒索共和国老兵,得知消息后,跑到组织部抢业务,何建增在组织部办公室里说,陈金友是复员军人,没有干部身份,陈金友的《转业军人证明书》有猫腻,武装部出具的转业干部证明也有猫腻,何建增叫组织部不要管让他(何建增)来管,何建增在自己办公室里说,可办可不办,要求我在县政府里找个熟人,走走关系,烧烧香,打打擦边球……我找不到熟人没有关系,没有给何建增烧香,何建增恼羞成怒,然后就受到何建增的各种报复……,何建增一会说,陈金友的转业军人证明书用60元钱买的地摊货,后来又说,陈金友的转业军人证明书是误发的,硬把转业干部说成是复员军人………。
  象山县民政局何建增为了敲诈勒索,在2009年10月21日出具的答复中,使用1952年1月31日回乡转业建设人员过期文件,硬说,陈金友持有《回乡转业建设军人证明书》,陈金友的《转业军人证明书》编号与《回乡转业建设军人登记表》编号不一致,陈金友的《转业军人证明书》是属误发的 
  请看下面:    
  

  1953-1954年文件证明:象山县民政局何建增答复弄虚作假、用过期文件偷梁换柱、打击报复!!!
  1953年转业的有953年文件
  下面请看:1953年关于转业建设军人证明书的编号规定;(注:1953年证书上“回乡”两字已经取消,证书编号与回乡转业建设军人登记表没有关系)       
  

  1954年5月8日文件规定:发转业补助金、并发转业军人证明书
  请看下面规定:      
  

  陈金友在1954年9月1日同一天内领到转业补助金和转业军人证明书     
  

  总政治部1971年12月20日关于换发转业、复员军人证明书、退休干部证明书的通知    
  

  

  1972年9月10日毛给陈金友颁发了《中国人民解放军转业军人证明书》,证明书编号:南浙换转字第08504号      
  

  

  

  

  

  

  

  下面是民政词典证明:何建增伪造假安置表:
  何建增为了达到敲诈勒索目的,竟用1979年成立的象山县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公章,伪造了一张1950-1955年复员建设军人假安置表,冒充象山县民政局1954年10接收安置陈金友的安置表档案,并且向宁波市民政局提供伪证!!!
  请看下面:何建增伪造证据铁证如山  
  中国民政词典证明:象山县民政局何建增,伪造了一张1950-1955年的复员建设军人假安置  
  

  

  

  

  国务院文件证明:象山县民政局何建增,伪造了一张1950-1955年的复员建设军人假安置表  
  

  

  文件来源:   
  

  

  下面是陈金友个人部分档案   
  

  

  

  

  下图:何建增于2009年3月20日雇凶打人,被何建增打伤后住象山县第一人民医院
  

  实际上,陈金友有转业军人证明书,有个人档案,有政策文件。就这么简单事情。但是, 何建增竟公然敲诈勒索、妄图颠覆推翻毛颁发的证书,使用过期文件、伪造假安置表,指鹿为马的行为,为一己私利而肆意妄为,实在是公务员队伍的害群之马,损毁了象山县和宁波市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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