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工资总额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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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6-11-18 08:03: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依据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组成。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不在岗职工生活费;聘用、留用的离退休人员的劳动报酬;外籍及港澳台方人员劳动报酬以及聘用其他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通知”(统制字[1990]l号)中对工资总额的计算做了明确解释: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的工资,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按国家规定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还是未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你们单位是为了减少社保缴纳额,才采用低基数缴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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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6-11-18 08:03:15 | 显示全部楼层
1、工资与社会保险是两个概念。2、社会保险由企业与个人各按一定比例共同分担。3、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额由单位按月从工资中代扣代缴。4、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额不含在个人工资中。例如:“一个人每月工资1400元,个人缴纳保险200元,单位缴纳保险500元”,若发到你手中的是1400元,则工资总额应是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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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6-11-18 08:03:1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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