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大足县永盛矿业偷逃税收几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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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97 | 回复97 | 2021-1-11 08:51: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举报书
  举报人:邓禄中,男,汉族,大足县人大代表,共产党党员,家住大足县拾万镇福利村一社,电话:13996177538。
  本人先后于2007年7月19日,2008年7月,2009年2月23日向大足县国税局提供大量书面证据举报大足县永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有偷逃税收几千万元的事实,但大足县国税局局长郑克俭、分管领导谷巨、杨松茂等对该案草率处理,对大足县永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有巨额偷税行为故意不与调查,放纵大足县永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犯罪行为,导致大量国家税收流失。举报人有大量证据不便邮寄,望贵院来人予以调取核查,严惩腐败分子。
  此致
  重庆市检察院一分院

  举报人:邓禄中
  201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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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1 08:5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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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1 08:51: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去年的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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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1 08:51:41 | 显示全部楼层
@88366 2楼
  去年的举报?
  -----------------------------
  看我发的新贴本贴不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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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1 08:51: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举报信
  举报人:邓禄中,男,汉族,大足县人大代表,中共党员,家住大足县拾万镇福利村一社,电话:13996177538。
  本人于2011年 5月8 日以信函形式向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反映大足县国税局局长郑克俭、分管领导谷巨、杨松茂等对大足县永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涉嫌巨额偷税行为故意不与调查、行政不作为,放纵其犯罪行为,导致大量国家税收流失的事实(见附件1:举报书)。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在收到信件后于2011年6月7日回复本人(见附件2:渝检一分院举答[2011]23号),称已按规定移交大足县人民检察院办理。本人在6月18日收到此回复信件后就一直等待大足县人民检察院能及时公正办理此案,可是他们直到现在也没有派人查办,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据本人多方了解,2011年7月1日永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老总张代志伙同大足县人民检察院原反贪局副局长唐刚、黄国俊及工作人员冷崇文、等人一起由重庆乘机到山东玩耍,期间下榻济南丽舍酒店,于7月6日一同乘机返回重庆(见附件3:同机往返证据),殊不知,大足县永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大足县人民检察院之间竟有如此密切的联系!而且就在这个节骨眼里!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在6月就将原举报案件移交给大足县人民检察院办理,而大足县人民检察院一直拖而不办,唐刚等相关办案人员却背地里在7月1日至6日与涉案主角--大足县永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老总张代志一起出外旅游,他们之间存在怎样的关系呢?其中的玄机不言而喻。所以,我所举报反映的问题在大足是无法得到公正解决的,我向你们已经反映过此事,但至今未得到答复。在此,我请求检察院领导,查办大足县人民检察院和国税局行政不作为及相关干部的腐败行为,同时督办相关单位有力打击大足县永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巨额偷逃税行为,严惩腐败分子!挽回国家税收流失。
  此函
  举报人:邓禄中
  2011年8月15日
  附:附件1:举报书(5月8日)
  附件2:渝检一分院举答[2011]23号
  附件3:同机往返证据
  举报信
  尊敬的领导:
  举报人:邓禄中,现年43岁,家住大足区拾万镇福利村一组,电话:13996177538.
  被举报人:大足区人民检察院罗纪检组长。
  举报人于2011年8月15日起,数次向检察机关反映大足区检察院干部唐刚、黄国俊等三人徇私舞弊,对大足区国税局纵容永盛煤业公司偷逃巨额税款的违法行为查处不力,姑息养奸的违法事实(见2011年8月15日举报信),但一直未有回音。2012年3月21日大足区检察院罗纪检组长突然给举报人来电,说举报人所反映的问题由他负责办理,并要求会见举报人,在与罗组长的第一次交谈后,我有点失望,感觉这位领导口口声声说是代表检察院办案,在与举报人交谈过程中,罗组长从没有作笔录等文字性的东西,难道检察院是以这种方式进行办案的?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罗组长竟然公开充当违法人员的说客,劝解举报人与逃税违法人员和解私了。当时,举报人虽然气愤,但心里并未完全放弃希望,2012年4月18日下午,当罗组长再次与举报人约谈后,举报人感觉彻底失望,此次谈话,罗组长完全是恬不知耻的、赤裸裸的站在永盛公司、张代志、唐刚、黄国俊等人的立场,为其开脱,充当他们的说客。但举报人为了事实的存在,就将此次谈话的内容完完全全的录了下来,里面的语言惊人之极,可以反映出罗组长在这件事充当着什么样的角色,当中的几段话更是耐人寻味,比如(罗组长说)你(举报人)要怎样才罢休?张代志这么多年怎么没找人与你协商?中国哪个企业不偷税?不偷税的企业是赚不到钱的,并举例,重大某教授通过违法违规手段,吞并与马来西亚人合作开的公司,因为自己上面有人,竟逍遥法外而安然无恙.从这些谈话内容可以看出,罗组长完全是站在涉案人员的立场,并含沙射影的告诉举报人,在他眼中,偷税不过是一种正常而应该的行为,涉案人员张代志、唐刚等人上面有像他罗组长乃至更大后台的撑腰,告了等于白告,没有人会查下去的,其根本目的无非就是要举报人放弃举报,最后不了了之。
  此次给领导的信函中,举报人特地送来了一个u盘,里面真实记录了举报人与罗组长2012年4月18日的谈话内容,请您在百忙之中仔细倾听一下,罗组长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面对举报人所反映的问题时,不但不向举报人了解事情的具体情况,依法办事,而是一拖再拖,目无法纪、于党的原则而不顾,公然站在违法人员一方,掩盖事实真相,纵容犯罪分子行为,真的太可笑、太滑稽,活生生一个跳梁小丑的行为。请问他的良心何在?公道何在?幸好还有我们的领导为咱老百姓撑腰,举报人相信您在了解事实的真相后,会对违法分子严惩不贷、绳之于法!
  请领导回复。
  此致

  举报人:邓禄中
  2012年5月1日

  附1、2011年5月8日举报信
  附2、市一分院回复函
  附3、2011年8月15日举报信
  附4、同机证据
  附5、举报人与罗组长4月18日谈话录音u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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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1 08:51:4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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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1 08:5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真的呀!我就是大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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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1 08:51:41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反的我_捍东 6楼
  是不是真的呀!我就是大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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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6名工人证明永盛公司矿车日常煤炭载重量达到1.2吨/车
  。采用真假两套工资表,假工资表虚构成本偷税漏税。245名工人签名按指印为
  

  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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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1 08:51:41 | 显示全部楼层
至少要拉个“零时工”出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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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1 08:51:41 | 显示全部楼层
二话不说
  顶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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