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北区大石坝“北陆新居”600户经济适用房购买群众向党和政府求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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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重庆市委市政府领导:
  我们爱戴的薄书记、黄市长:
  你们好!
  
古人有云: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彼天下寒士俱欢颜。这不仅是古人对居家之所的一种追求,它更是现代人对拥有一片栖身之处的渴望。尊敬的薄书记、黄市长,我们是江北大石坝“北陆新居”的600户“准业主”。 三年前,在国际金融危机最威胁国家经济安全时,我们要么举债、要么动用了全家几代人的血汗钱购买了“北陆新居”经济适用房。当时我们都感谢党和政府为关心弱势群体的民生,主导修建了经济适用房,为老百姓解决了住房困难,给了我们一片属于自己的容身之所,我们感谢党、感谢政府。看着承载党和政府对弱势老百姓关爱的“北陆新居”逐渐成型,我们不禁高呼:中国共产党万岁!人民政府万岁!这是老百姓最真情的流露,这是老百姓最直白的表达。但是,风云突变,看着已经巍然耸立的楼房,三年了不仅不开盘,有关职能部门的个别工作人员居然背信弃义,脱离党和政府关于经济适用房解决民生的主要路线,假借开发商违规之名欲强行收回我们毕其一生甚至几代人血汗购买的房子。要知道,经济适用房是党和政府关注民生的产物,它是我们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不是基层职能部门权利的体现,不容基层职能部门对国家民生政策的玷污,不是他们能够随意更改的。我们通过各种合法方式不断奔走于各职能部门之间,但他们完全置老百姓的生死与不顾,置民心于不顾,置党和政府关于民生政策于不顾,互相推托,官官相护,甚至当我们在市信访办的时候,有老百姓感叹没法活时,我们的相关官员不仅不汗颜,不仅不宽慰人民群众,让人相信政府、相信党,甚至恶言相向:嘉陵江没盖盖子。这就是我们的为人民服务的“好公仆”?这就是代表着我们党和政府形象的“百姓父母”?目前,我们确实陷于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处境,只有向您们泣血泪书我们的苦楚、屈辱与无奈。我们只有叩求薄书记、黄市长两位一心为民的“青天”听听民心最基本的诉求,为我们作主,还我们那一小片容身之所,还公道于人心。
  一、事情的由来:
  2008年初,号称江北区“首席经济适用房”的“北陆新居”在重庆各媒体大肆宣传。同时,该楼盘开发商——重庆沛东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售房部在江北区大石坝委托重庆圣堡房地产经纪公司挂牌销售,该公司有营业执照,有开发商“沛东”与房地产经纪公司“圣堡”签 的“房屋包销合同”(经法院认定该合同有效合法)有其委托销售的房源表,《房屋委托代购协议》和《意向购房协议》,有收款收据等。由于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主导,相信政府的公信力,再加上开发商的信誓旦旦,“北陆新居”是政府修的经济适用房,绝对放心。有政府做后盾,有媒体的大力报道,一干渴望拥有自己容身之所的老百姓满怀着希望与对政府惠民工程的感激,纷纷拿出了自己一生的血汗钱甚至几代人的血汗钱购买了一套有所栖身的房屋。
  在《意向购房协议》里,明确正式发售日期为2009年3月31日。当准业主们等了一年多,到了协定中的正式发售时间,突然接到售房部的电话通知,开盘时间推迟至6月30日,而到了6月30日,又以二期工程没有拆迁完毕,一期工程政府不允许开盘为借口拖延,并且保证政府在出面协调二期工程涉及的拆迁户的工作,只要搬迁完毕,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同时开盘。再之后,又还是用各种理由搪塞老百姓,多次推迟正式发售日期。至今,开发商把我们推给江北区政府,而江北区政府却假以开发商违规销售为由欲强行收回我们所购买的房屋。他们收回房屋的理由很荒谬,现在江北区的拆迁压力很大,区政府决定把“北陆新居” 经济适用房变更为拆迁安置房。国家的政策在一些地区是某些官员可以随意更改的,我们的官员“官本位”思想异常的严重,他认为他说的话就是政策,他说的就是法。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所以,做损民心,与人民背道而驰的的行为,我们老百姓不答应;您们不会答应;我们的党和国家领导人更不会答应。
  二、每次遵纪守法地向各级政府反映情况及政府的回答:
  1、2009年5月,部分业主电话向江北区城建委、区房管局询问开盘一事。两部门回答是开发商涉嫌违规售房,现责令其整改。
  2、2009.年8月,部分业主第一次到江北区政府信访办上访。信访办答复9月4日下午2点协调建委,房管所,开发商,销售商在“北陆新居”售房部解决此事。而9月4日此事仍没有明确答复,江北区建委只是说我们只要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条件的,都可以买到房子,其他事情没有做出任何说明,并叫我们等待,要相信政府。
  3、2009年9月,部分业主到重庆市信访办上访。重庆市信访办的工作人员协调建委,房管局,开发商等领导到场给我们解答了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和一些政策性问题,同时表明,只要符合国家规定,政府肯定会保障我们业主利益,保障我们的房源。开发商也承诺,不管房子的最终政府核定价格是多少,都按照协议办。
  4、2009年9月,部分业主到江北区房管局。一向姓负责人接待我们,叫我们冷静, 不要急躁,要相信政府,政府是要保护老百姓的利益,不会让老百姓的利益受到损失。
  5、2009年底,由江北区政府召开七方会议。在这个会议上,重庆圣堡经纪公司将他们销售的300套业主资料交给了区房管局一冒姓负责人。
  6、2009年12 月,江北区城建委一李姓负责人在大石坝“北陆新居”售房部叫我们耐心等待,要相信政府,该房的性质不变,保证我们的房源等。(当时在场的还有大石坝街道的一负责人)
  注:此期间,我们多次找到开发商协商,最终都没有结果,开发商全部把我们推给政府。
  7、2010年5月24日,我们第二次到重庆市信访办上访。江北区房管局林副局长表态已经成立了以何副区长为负责人的“北陆新居”专项处置小组,政府会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8、2010年5月25日下午,在大石坝“北陆新居”售房部。 江北区信访办叶科长再次向业主承诺:“政府保维护老百姓的利益,该房经济适用房性质不变,并保证只要符合购房条件人员,都能有房。
  9、2010年5月31日,业主代表到江北区信访办了解情况。江北区房管局肖科长给出区政府初步解决方案:“北陆新居”,经济适用房变更为拆迁安置房。
  要知道经济适用房和拆迁安置房性质各不相同,他们享受政策的对象也不同;我们600户群众已经购房三年,为何经济适用房突变为拆迁安置房?政府置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于何地?这就是我们遮遮掩掩,出尔反尔的基层政府?这就是置老百姓生死于不顾的基层党组织?这就是我们人民的“好公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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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1 09: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北陆新居”几百户购房者的呐喊:
  “北陆新居”既然是政府主导修的经济适用房,那么就是政府关注民生的民心工程。对于民心工程,政府职能部门在长达三年的时间里缺乏监管,任由老百姓上当受骗,这不仅仅是失职,这是严重渎职。2009年2月26日华龙网曾报道了北陆新居的违规销售行为(见附件),相关职能部门当时为什么不在第一时间对开发商进行查封?让它“违规销售”至今;为什么职能部门不在我市主流媒体上公告开发商的违规行为,为老百姓主持公道,当时就为我们退房、退款,避免损失。几百户家庭直接受害,间接影响的人更是无数,为人民服务、做人民的公仆岂不是一句空话,人民利益何在?据了解,北陆新居某些大户型购买者与职能部门人员有牵连,如果司法介入,会不会还能查出官商勾结的黑幕?有职能部门官员说开发商违规销售,购买行为是无效的,老百姓相信的是你政府主导的经济适用房这块牌子,相信的是政府的公信力,相信政府不会骗老百姓。当初房价低的时候你说造的是经济适用房,默认开发商的违规销售,让老百姓投钱进来把房子修起来了;现在房价涨了,就找了个开发商违规销售的理由,反悔把房子收回去,说作为拆迁安置房。如果政府的政策说变就变,谈何公信力?用老百姓的话直白点说就叫骗子。开发商违规,政府可以对它进行重处,但是开发商和渎职官员的责任不能转嫁给老百姓,不能剥夺我们应有的权益!
  四、合理诉求
    经济适用房作为保障低收入家庭的政策性住房,《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中明确规定:“(九)规范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并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衔接。”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中也明确表明:“严格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并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衔接。”由此可见,党中央和重庆市政府对经济适用房的供应对象是有明确和严格规定的,那就是低收入家庭,保障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而拆迁安置房的供应对象是拆迁安置户,两者的供应对象完全不一致,因此切盼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国家经济适用房文件的精神,切勿变更经济适用房的供应对象,用作拆迁安置,保障我们低收入居住困难家庭的居住权。目前,我们虽群情激愤,但都还保持着理性的克制,因为我们相信党、相信政府,相信薄书记、黄市长一定会为弱势的老百姓、为正义撑腰。
  尊敬的薄书记、黄市长,您们是民心的舵手,您们是民意的领航员。我们相信党和政府会以构建“和谐重庆、宜居重庆”为目标,替老百姓主持公道。600户处在水深火热中的数千人民群众翘首以盼!老百姓将感激涕零,永远感念您们的功德,为构建和谐社会添砖加瓦,。
  
  
  
  重庆北陆新居全体购买群众叩首跪谢
  
201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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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1 09: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薄书记、黄市长,您们在哪里呀,出来为我们主持一下公道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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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1 09: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声张正义,呼吁政府阳光办事,不要坑害老百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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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1 09: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道义支持,不过你们购买房子也太大意了,居然不看有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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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1 09: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的官员都死去吧!只晓得拿钱不晓得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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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1 09: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深表同情!
  但是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证,大家也没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就算买房以后也办不到证。和谐社会也要依法讲法,不能纵容违规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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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1 09: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这里看这里看,我们也是经济适用房楼盘,这几天我们也夜未眠,好不容易买个经济适用房看到就要烂尾了开发商施工方政府联合起来搞业主。我们这个楼盘有3000多户人。目前房子大面积停工,开发商不但收取了我们五通费,还在合同里约定不平等条约,如延期交房不负任何责任,不满意可以退房,同样是07年购买的楼盘3年了如今却要烂尾了。看我们的帖子http://bbs.city.tianya.cn/tianyacity/Content/45/1/1167146.shtml也帮我们顶一下。同样是生活在夹心层的老百姓,大家要齐心协力。打到官商勾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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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1 09: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三年都不检查,违规这么久,反映这么久,要么早点纠正,09年2,3月份房子便宜得多,人家损失也要小一点!既然是经济适用房为什么又要变更为拆迁安置房,政府不能这样侵犯群众的利益,这违反了行政法上的“信赖利益原则”,群众信赖政府,政府却为了自己的利益,朝三幕四,朝令夕改,政府还能取信于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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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1 09: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重庆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人小心了,除了单位集资房以外,其他经济适用房没有不麻烦的,经过几年时间漫长等待,最后还拿不到房,这个玩笑开大了,一般人都承受不起。其他地方倒还没有听到这种情况,重庆江北又走在前面了,创造了新经验,可以引以为荣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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