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保障佛教界权益?申遗还是“驱僧占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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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21-1-11 09: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几天,西安兴教寺面临拆除的时间,引起了社会各界的热议。如今事件再次升级。即依照现有的拆迁计划,要拆的建筑主要是兴教寺僧人们的宿舍和食堂,没有了僧舍、浴室、卫生间、灶房和斋堂,就意味着僧人们不能在寺院里生存,僧团要全部被驱离。人们不禁要问:驱离僧团是为了保护遗产吗?
  


  按照原先的申遗计划,西安兴教寺将面临僧侣被驱逐的困境,兴教寺是唐代高僧僧玄奘法师的遗骨埋葬地,也是国务院批准的全国重点寺院。这次拆迁事件一经披露,受到广泛关注,不仅佛教信众,众多文化学者、社会精英都通过微博、访谈、论坛等多种途径热烈讨论。国家相关部门和宗教团体也发出声音,这种情况可能是当地政府始料未及的。于是,随着事件的不断发酵,新闻报道中这次拆迁涉及的范围也在不断变化。根据国家文物局4月12日的表态,“仅对1990年以来新建的、对兴教寺文化遗产真实性和完整性造成负面影响的斋堂、僧舍等建筑进行整治”。至此,似乎问题已经转变为配合“申遗”而拆迁非文物的新建建筑,这样看起来似乎变得合情合理了,媒体上也出现了“唐僧确无恙”的报道,如果继续反对拆除似乎就不通情理、不明大义了。但是大家必须明白一个隐含的问题那就是僧人生活在寺院中,寺院也依靠僧人来管理和维护,寺院与僧团不可分割。赶走了僧团,孤立的寺院建筑是否还有文化的内涵?是否会在孤独冷清中消沉毁灭?是否会蜕变为商业利益驱动的旅游景区?
  到底谁有权利把僧人驱逐出寺院?
  2012年10月,国家宗教事务局等十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指出:
  寺观应在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行政管理下,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指导、监督下,由佛、道教界按民主管理的原则负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插手其内部宗教事务。严禁党政部门参与或纵容、支持企业和个人投资经营或承包经营寺观。
  2004年7月7日国务院第57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的《宗教事务条例》规定:
  因城市规划或者重点工程建设需要拆迁宗教团体或者宗教活动场所的房屋、构筑物的,拆迁人应当与该宗教团体或者宗教活动场所协商,并征求有关宗教事务部门的意见。
  1981年1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关于寺庙、道观房屋产权归属问题的复函》提出:
  寺庙、道观不论当前是否进行宗教活动,其房屋大都是由群众损献而建造。因此,除个别确系私人出资修建或购置的小庙,仍可归私人所有外,其它房屋的性质均应属公共财产,其产权归宗教团体市佛教协会与市道教协会所有。僧、尼、道士一般有使用权,但均无权出卖、抵押或相互赠送。任何使用、占用单位或其他机关团体都不能任意改变其所有权,并应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1980)22号及国发(1980)188号文件精神落实政策,产权归还各宗教团体。
  中国佛教协会前会长赵朴老1989年在一次中央协调会的发言中对于寺院与僧团的关系阐述得非常明确:
  僧道是寺观的主人,这就是寺观的归属。千百年来的历史事实就是这样的,建国以来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政府有关宗教问题的方针政策文件也是这样规定的。尽管寺观及其所属房屋的所有权的性质还有待于立法,但佛道教界拥有管理、使用和经营出租的权利则一直是明确的。
  对兴教寺拆迁事件,国家宗教局明确要求“陕西省宗教局实地调查了解情况,协调当地有关部门听取包括佛教界在内的各方意见,依照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妥善处理。”由上述分析可见,无论从现行的法规政策还是从历史实践上,未与宗教团体和僧团充分协商的情况下,地方政府或文物部门单方面做出的拆除任何建筑的决定,都没有法规政策和实践依据。
  对这次兴教寺拆迁事件,中国佛教协会的回应十分明确:一、在未征得兴教寺僧团同意的情况下,拆除寺院建筑,严重违反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侵犯了佛教界的合法权益。 二、西安兴教寺是国务院批准公布的汉族地区全国重点寺院,其宗教活动场所的属性除国务院同意外,不得变更。 三、佛教寺院不得进行商业运作。
  从文化遗产的角度,将僧人驱离寺院也是不可取的。
  文化不同于自然景观,是由人来承载的。我们既要看到文化的物质载体,更要认识到文化的无形灵魂。申请文化遗产不能忽略其中人的因素。中央电视台4月11日《新闻1 1》栏目提出,“人是文化遗产的有机组成部分,如果要申请世界遗产,但不问问里面的人舒服不舒服,甚至都不去问问他们的意见,申请这样的遗产又有什么用呢?”佛教文化更是与千年传承至今的僧团密不可分。就兴教寺而言,玄奘、窥基、圆测三位高僧的塔是文化遗产,僧团的生活也是一种文明传承方式,承载着历史厚重的寺院与当前在其中修行的僧团是统一的整体。这正体现了“中国梦”的“深厚的历史渊源和广泛的现实基础”,强迁兴教寺不仅是对文化遗产的破坏,更是对“中国梦”的破坏。没有僧人的寺院还算得上是寺院吗?
  玄奘法师是我们“中华民族的脊梁”,维护兴教寺是为了弘扬玄奘法师的坚毅进取、百折不挠的精神。而申遗的本意也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文化遗产,二者本不矛盾。如果真实地为遗产负责,为宗教文化负责,便不应该把宗教文化的基本生态进行解构。现在强行将塔、寺、僧三者分离,破坏宗教文化遗产的价值核心,是造成目前尴尬局面的关键。地方政府在进行相关决策时,要广泛征求多方面意见,为僧人、公众和专家学者提供平等而有效的交流对话平台,不要一言堂,更不要违背法规政策和历史实践,以驱离僧团来保护遗产,让“申遗”成为“毁遗”
  强烈的呼吁捍卫寺庙尊严!驱逐寺僧是一种杀鸡取卵的可笑行为!
  关注徐州竹林寺官方微信(微信号:foyitongyaun)请加入徐州竹林寺佛法交流群7537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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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1 09: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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