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我的伤心之地,因为我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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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5-7 20:18: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0年3月31日,我的父亲在广惠高速不幸车祸身亡,全家顿时沉浸在万分悲痛之中,爸爸是我们的顶梁大柱,爸爸就是我们的天,他的突然离世如天崩地裂般把我们全家推进了巨大的痛苦之中。这一天,我第一次坐飞机,第一次来到了这个曾经向往的城市,竟然是因为这么一个原因。
今天,我的爸爸离开我们已经38天了,他的骨灰依然存放在银河公墓里。后期的赔款工作依然没有进行。负责处理事故的是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高速公路二大队的两位警官。
我把事故的经历简单描述一下。
31日清晨约5点钟,我父亲和另一伙伴开货车途经广惠高速,在出路口的时候,由于没有看清高速路牌标志,我爸爸把车停在了高速的出口,然后下车往回走去查看路牌的标志,(此时他已经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在看完回来的路上,被一辆粤p的小客车碰撞身亡,(这辆车没有采取任何的刹车措施,)我的爸爸被车撞击后拖行50米滑落,小车依然前行了50米的距离。
交警最后认定我父亲因为在高速上行走,违反交通规则,被定为主要责任(6成),这一点我们认同,肇事车负次要责任(2成),我爸爸开的车同样负次要责任(2成)。
这点我们基本也认同了。
最终我父亲的赔偿总金额是20余万,可是最终赔偿的时候,两位警官的回答是根据责任划分,我父亲最终能拿到的总钱数是20x20.%+20x20.%=8万,这个我们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在广州这个法制的城市,死个人,受害方最终得到的赔偿只有4万,太不可思议了,我们的意见是交强险11万必须全部赔偿,可是交通警察支队高速高速公路二大队的警官认为如果让他们处理就只能这么赔偿。肇事方刚开始坚持说警官说赔偿多少就赔偿多少,我的天啊。我们是外地人,不想打官司,可也不能无法无天吧。后来肇事方勉强同意赔付11万的交强险,但是还要扣除1万5的车损费。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我的爸爸依然没能入土为安。
大家说说我该怎么办呢?
广州,是个法制的城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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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5-7 20:18:54 | 显示全部楼层
孩子你好,首先对家父的不幸感到很沉痛,以后的路还很长,需要你的坚强。我作为律师给你的建议是,孩子,你和家人可以接受这个最后的调解意见,因为按照对方的责任只有2成,在这个比例之下,所有的赔偿款都要按照比例进行赔偿。诉讼的话,得不到这么多。现在,我为你担心的是,保险公司理赔这一块,可能会遇到问题。 不知道广州怎么样,北京的类似情况是,保险公司大多数只认法院的判决,所以家父的这件事情很可能还是要走诉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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