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要求制裁山东曹县信访局、孙老家镇政府雇佣北京黑社会势力打伤代云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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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7 | 2021-1-11 09:43: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山东曹县信访局王彬房及涉案人员
  我叫孙秀云,女,61岁,汉族,农民,山东曹县孙老家镇西村。老两口,无子无女。我的门面房坐落在孙老家信用社西50米东西大街路北,东邻申贵成,西邻孙绵青,东西小路(路宽三米),我盖的是门面房三间,我的宅基地是经生产队时分的住宅地而且是合法取得。房子一九九七年七月建好的,1998年8月庄青路拓宽路面,东西两邻11家房子被孙老镇政府纳入拆迁范围,但是十一家就拆我们三家,还有八家没有拆除,其他两家镇里给了他们住宅地,也给了他们补偿,但是我至今没有得到补偿费。拆除后我的宅基地扩宽路面并没有占压,但是让村霸陈宝柱霸占,陈宝柱是我的北邻,霸占我的宅基地并打伤我,严重侵犯我的合法权益。2009年8月7日深夜,村霸陈保柱把我的建筑材料推到沟内,毁坏我的建筑材料价值共计5万多元,给我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我向孙老家镇派出所报警,(据《刑法》第275条之规定,陈保柱故意毁坏私有财物数额较大,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我报警后,曹县公安局孙老家派出所却不管不问,至今村霸陈宝柱仍占领我的土地!我多次要求孙家派出所,对此事做出处理,但孙老家派出所就是拖着不管,这是何等的不公平!由于孙老家派出所的包庇纵容,陈宝柱更加得寸进尺,2010年8月8日凌晨,又将我的砖块往沟里扔(砖块是我捡来的),被我的爱人代云领撞见,二人发生争执,我爱人代云领被陈宝柱殴打致伤,法医将鉴定结果给了曹县公安局孙老家派出所,派出所叫我找几个证人,有证人,证言。确定了陈宝柱的犯罪事实后,孙老家派出所给了代云领一份,曹公决字[2011]第00227号,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处罚人(签名)陈宝柱,2011年6月2日,根据《中华民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决定对陈宝柱处以行政拘留。可是在执行期内,我三天内就看见陈宝柱两次,他并没有被拘留。代云领多次找曹县公安局、孙老家派出所,对为什么没有拘留陈宝柱 讨要说法。曹县人民检查院现已查实曹县公安局、孙老家派出所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我强烈要求上级政府就曹县公安局、孙老家派出所这种法外开恩,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不作为,严重失职讨说法,6年来,无数次的找镇政府,当地派出所包庇纵容犯罪分子,不履行自己的职责,陈宝柱横行乡里,非法侵占我的宅基地,故意毁害我的财物,肆意殴打村民,侵犯人权,犯下种种罪行,但至今却逍遥法处,作威作福,得不到应有的处罚,因此走向上访之路
  强烈要求上级领导予以制载!
  孙老家镇政府孙老派出所,归还我土地,赔我损失!
  强烈要求制裁曹县信访局驻京办事处主任王彬房,孙老家镇政府
  于2014年4月23号我爱人代云领去北京国家信访局上访回家时在陶然桥北50米路东,被曹县信访局住京办事处王彬房和2名社会人员强行拧倒轿车里边,进行无理暴打,辱骂,虐待,掐我的脖子,还说在来上访掐死你,用胶带绑住双手,用脚猛跺胸口,把我老伴打昏过去!抢走钱和身份证、手机等物品!我老伴醒来后,王彬房和他带领的社会人员把他押送回孙老家镇政府,镇长李师金给了那2个社会人员8000.00元雇佣费。
  后经曹县人民医院,山东齐鲁医院检查我老伴眼框骨折,眼底出血,双眼黄斑膜,舌骨骨折,脑震荡,全脸黑紫,有红色血点浮现,是何等不公平,有诊断证明。
  北京是世界文明成市,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在北京市,是谁给王彬房和他的打手们的权利?不顾党纪国法,胡作非为,道德败坏,没有人性,他们占地称王,指地为牢。天理何在?公平在哪里?他们党性在哪里?他们的人性在哪里?尊重的领导我找谁管,谁该管,该谁管,共产党万岁!!!
  2014年4月25日我老伴去曹县人民医看伤,在人民医院看伤大夫说眼底出血,(有诊断证明)这里没有设备看不了,建议去大医院治疗。我老伴还要去外地看伤,2014年4月30号在曹县公安局办临时身份证,镇长(李师金)在场,他就给某领导打电话说我们要不给他看病,他明天就会去北京,某领导说回到镇里商量一下吧!李师金开着他的面包车拉着我俩到镇政府见岳宗文书记。2014年5月1号去山东齐鲁院和我看的伤,由于没有钱,我给我们的县委书记打两次电话给曹县信访局打两次电话,李镇长和我吵了几次架,并百般刁难,在山东省齐鲁医院经过专家会诊,药价是九百六十元,因为没有钱,李师金就让拿了三支药,说没钱了,要再看病拿药就回不了家。难道镇政府雇佣打手花8000.00元就有钱,打伤了却没有钱治吗?
  在专家检查后说半个月来复诊,2014年5月5日,我们从济南就回家。回家后,5月8日,11日,我老两口两次去北京天桥派出所,就2014.4.23我上访被打一事报案,天桥派出所通知曹县住京办事处张龙飞过去,张龙飞给天桥派出所出了证明后,说代云领的事我们回去解决,我们回家给他看病,不需要你们派出所解决。张龙飞就给孙老家镇打电话,李师金和孙老家镇派出所指导员杨玉锁到北京后,他们在北京百般刁难,我和老伴痛哭多次,我们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实在没有什么办法才去天安门找公安民警帮帮我们,他们把我们送到马家楼,张龙飞一帮人也到了马家楼,其中一个人说他是山东菏泽公安局副局长, 2014年5月17日下午五点多,他们就用小轿车送我们到曹县某旅馆,有几个公安看着我们限制我们的人身自由,到2014年5月18日早晨八点就又把我们送到曹县盘石派出所,他们找到了法医,跟我要在山东省齐鲁医院的诊断书和诊断报告单,说我们看看好给领导回报你的问题并尽快给你解决,看完诊断书和诊断报告单后法医和盘石派出所民警就不见踪影了。多人看管着我们,非法拘禁我和老伴超过28个小时
  再三找孙老家镇政府和曹县信访局领导给我老伴复诊,并要求赔偿我老伴的医疗费,孙老家镇政府书记岳宗文说,你愿找谁找谁,镇里就是没钱,我们给县委书记打电话,岳宗文知道后大发雷霆,说县委王书记处理我我就让你们不好过!他就叫镇长李师金天天来找我说事,其实就是看管我不能去上访,很多领导说的话都有录音。
  我强烈要求上级政府追究涉事人员的责任,包赔我的一切损失,还我公正,还我公平。共产党万岁!!!
  实名举报人:孙秀云 372922195309255729
  代云领 372922195603151357
  电话: 13020641245(山东) 13167331732(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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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1 09:43:02 | 显示全部楼层
血泪控诉腿被山东省曹县交警打残
  李春光,男,39岁,山东省曹县魏湾镇李叉楼村村民,电话:15269038370现在被曹县人民医院,上海六院确诊为创伤性、缺血性股骨头坏死。将会终身残废!!!菏泽德衡伤残鉴定所鉴定为八级伤残。 我上有80岁的老父亲需要赡养!下有2岁的孩子要抚养!在这紧要的关口腿被打残!!犹如晴天霹雳!!我的天一下就暗了!!我的小卖铺为我看病卖空卖净了,我怎么挣钱赡养老父亲?谁来把我的孩子抚养大???
  报警110一天后出警,给交警队留出足够的时间毁灭证据,曹县,菏泽市两级法医鉴定都是轻伤一级。曹县公安局不予立案,(官官相护)
  在医院门口后、因腿疼不能下车,张金抓住我的头发一阵猛打,一边打一边对我进行辱骂:“我让你装逼,把你拉到医院检查你还不下车,打我耳光,并用拳头对我头部猛击!”4个畜生交警抓住头发、胳膊使劲把我从车上往外拉,身子已经拉到车下,腿还在车座位上卡着,当时我感觉咯噔一下,像是腿断了,疼痛难忍,但还是被张金,孙雷,周威,刘杰4个畜生交警强行拉下车,扔到担架上,抬进医院,经医生诊断,确诊为右髋臼错位性骨折(错位2cm多整个右臀坐骨都掉了)。四个畜生就把我扔在X光床上躲了出去,后来我看无人管我便借医生的电话向家里打电话,这才被躲在外面的交警一把夺走。
  交警队长胡树行(13305306993)曾给办案民警刘力杰说:“让他告到中央,也不会出一分钱给他看病,我正没有见过中央领导呢”。我无钱在医院继续治疗,只能出院回家!!
  综上所述事实,曹县交警张金,孙雷,周威,刘杰4个在执行公务中,滥用行政职权,以暴力执法,对我殴打致残,在我受伤时不顾我的哀求,仍对我实施暴力殴打,队长胡树行包庇下属,损毁证据,于情、理、法不容。请求上级各级领导重视此事,依法严惩涉案交警,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此致上级各级领导 反映人:李春光 电话:15269038370 13021792258 Q Q:2207416990 微信lichunguang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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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1 09:43: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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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1 09:43: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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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1 09:43: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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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1 09:43:02 | 显示全部楼层
滥用职权和刑讯逼供都是国家的保护伞罪名,帮助自己的走狗脱罪或减轻处罚的!!国家和法律从来没有授权警察有资格打人,何来“滥用”职权!!难道还有不滥用的打人许可吗??既然没有授权打人,那么打人就是警察的个人行为,完全可以比照故意伤害和故意杀人罪,知法犯法从重从严才是合理的!!换成了滥用职权罪,罪罚就从轻了??假如是小混混打死人,会按照普通的罪行处理。现在执法者、知法犯法者反而从轻处罚了!!!滥用职权罪最重才7年,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判10年!!另外在场的其他警察看见而不阻止,都是明显的渎职罪,徇私枉法罪!!假如是普通小混混打人,旁边的警察围观就是渎职,现在换成警察自己动手,旁边的警察就没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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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1 09:43: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李代桃僵li 温州市交警支队一大队的郑姓交警,酒后强迫KTV坐台小姐和其发生关系,被坐台小姐指控强奸。
  近年来,尽管一再反复强调要从严治警,但是类似的负面新闻似乎也不少。不说远的,近日新华网亦曝光:河南伊川一交警带领两名协警当众殴打一少女。同样雷人的是,那位交警打人后扬言,其父是公安局长,告到哪里也没人管。
  公安机关是半军事化的队伍,涉及到刑事执法、行政执法等重要的工作岗位。稍不注意就会发生违法违纪甚至犯罪的事,所以对纪律要求非常严格。作为以执法为职业的警察,理应率先守法,保一方平安,假如利用手中的权利作奸犯科其对社会的危害尤烈。
  从严治警,为人民安宁筑起一道坚强的屏障,是所有人的希望,是社会和谐的基础。
  必须强调,中国目前仍然是世界上社会治安秩序最好的国家之一,中国的警察绝大多数是好的和比较好的,警容警纪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警察是人民卫士的称号已正在从口号逐渐变成行动和共识,一些地方“有困难找警察”已成为常态。极端者是个别现象,甚至是极个别现象。
  这些个别警察的极端行为,毫无疑问是对忠于职守、遵纪守法的好警察的巨大伤害与威胁,给好警察丢了人。
  温州交警强奸坐台女和河南伊川交警当众殴打少女事件表明,警察的职责任重道远,全社会很尊重警察,但树大有枯枝,一些警界的败类破坏了这种社会对警察的可贵信任。
  有的地方,尽管没有发生如此恶劣的事件,但是一些警察以权谋私或沦落为某些地方权贵守护者的事情也时有发生。比如,去年在伊春市殡仪馆附近,接连发生四起采访记者遭警察扣留事件。
  有媒体评论,警察为何自认“粗人”?因为“粗人”发生此类事情就可以被原谅;因为“粗人”可以执法犯法;因为“粗人”更可以为所欲为。
  “粗人”道歉一经报道,即引发渲染大波,民众质疑:这是道歉吗?不是儿戏吧?公安局不是江湖帮派,局长自贬“粗人”是对政府权威的公然蔑视,更是其无知的表现。
  去年,国务院召开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温家宝在讲话时强调健全行政监督体系和问责制度。温家宝说,要重视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进行曝光。温总理的谈话可以感动民众,却不能感动公权。
  在谈到怎么样的警察才是称职时?有人说,只有两个标准:
  首先,他是一个守法的公民。知法守法。警察“知法”应该没有问题,因为从理论上说警察是执法者,当然应该“知法”——知道什么是违法的。然后就是“守法”,管好自己,法律不允许的事儿自己不做。别看这个标准低,只要仅仅留心一下媒体报道的警察的言论和行为及我们身边的事就会明白——“知法守法”对警察其实是相当重要的东西,也是一个很高的标准。
  其次,他能做到依法履行职责。这一点的核心是“法律精神与法律规定”。一个警察只要能按警察职业要求做就应该算是称职的。这里的难点是人情和领导意志——这两点应该是警察比较难过的关。
  怕就怕,他们虽然是执法者却自己不懂法、不守法、不依法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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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1 09:43: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李代桃僵li 中年被执法者打残,父母已老,孩子尚小,损失惨重,维权路艰,但我坚信党和政府一定会还我公平正义!一息尚存,誓将维权到底,让打人者付出相应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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