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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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0-5-12 14: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江苏省工伤一级伤残劳动合同到期可以和厂方解除劳动关系吗?解除劳动关系需要劳动局同意吗?解除劳动关系享有的待遇不会变吧?
根据的是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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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5-12 14: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与厂方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劳动局同意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厂房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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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5-12 14: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也就是说,如果现在单位和你解除劳动关系,那么需要补偿你10个月工资。另外以前上班10年内你的工资内扣除的各种社会保险关系依然归你所有。如果是你和单位解除合同,那么你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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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5-12 14: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工伤一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4个月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90%,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三)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护理等级的,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四)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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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5-12 14: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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