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在线等!可退税额误差比例( 15.38%)超出±0.2%怎么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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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5-11 14:36: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着急,哪位知道的请提点一下,感激不尽!!
在退税系统中,出口明细申报数据录入里的退税率为13%,而进货数据录入里的是15%,是根据同一个商品编码,同一个数量单位,那么这个退税率到底是按13%还是15%?进货的退税率可以手工调,出口不可以调。另外我根据增值税发票上的计税金额和税额填到进货里,可是预审的反馈是--可退税额误差比例( 15.38%)超出±0.2%,国税老师说高了,让我回来调,可是我检查了,没有填错啊,这是什么原因会高,这个退数额到底怎么算,根据什么相比会有差额??
我用了一个最笨的方法,就是把系统格式化,用出口和进货二合一的录入,最后再分解,然后做审核认可和关联检查,我觉得最重要的也是这两步了。这样就通过了。我的13%和15%虽然是同一个商品编码带出来的,但是年份月份不一样,得出来的税率也不一样,原先用了13%的,出口变13%,可是进货变成15%了,出口依然不变,所以我只能格式化,再录入,就都是15%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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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5-11 14:36:13 | 显示全部楼层
1.关于进货和出口退税率不一致的问题只要找到有问题的那个关联号所有的进货纪录逐条点击修改回车到底,然后重新做审核认可和关联检查即可2.关于可退税额误差比例( 15.38%)超出±0.2%这个问题:回到错误反馈所提示的那条进货纪录,找到计税金额这个字段按照系统提示的比例调低,回车后税额和可退税额会自动下降,然后审核认可和关联检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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