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捍卫爸爸留下的唯一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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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0-5-11 12: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丈夫14岁时父母双亡,后父亲单位每月给生活费,跟着姨妈生活,后他离开老家多年在外求学/工作。在老家T城有一套房子,是父亲单位宿舍,21年间一直是姨妈在出租,后来她女儿居住(表姐自己的房子就出租赚钱)。今年,由于工作调动,我们回到T城上班,丈夫提出我们要回去住(姨妈垫付的钱我们全额归还),却得到了姨妈、表姐的拒绝,说这房子已经是表姐的了!
房子的状态:2000年老房子拆迁,03年原址上重建的新电梯公寓交付,当时我丈夫在成都念书,02年姨妈出了9万元,后表姐搬去住。我老公一直都对他们说这房子是爸爸留下的唯一的东西,产权是我的;我现在没在家,你们就住好了,以后我回来的话要收回来自己住。期间,没有任何书面协议。09年初,单位要求每户去登记,说要办产权,我丈夫亲自回来办理的,签名也是自己的。目前,每户的产权还没有下来。
请好心人帮忙提供法律的建议,对于此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这是爸爸留下的唯一的东西,我们不能失去它!!(已经不仅仅是钱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对爸爸的情感的坚持以及权利的捍卫!)谢谢!
另外如果需要起诉,我们需要准备那些资料?(我先生手头没有任何的文件,姨妈是肯定不会提供资料的,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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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5-11 12: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定要通过法律解决。1、请律师,律师会免费告诉你需要准备那些资料。2、找他父亲原单位,提供相关资料。3、尽量与姨妈少接触,一切由律师去解决。——毕竟,姨妈有养育之恩,不可伤她太重。钱债易还情债难了!——房子要,也一定能要到,但经济补偿上要有吃亏的思想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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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5-11 12: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丈夫老家的的住房是他父亲单位的宿舍,你丈夫依法就有继承权,虽然02年你丈夫的姨妈在宿舍改造时,出了九万元,但并不能办理产权过户,如果你们已经还清了你丈夫姨妈的钱,你们依法可以要求你丈夫的姨妈腾出该房屋。
如果没有办理完产权证,可以到你公公的单位开具证明等相关证件,然后到法院直接起诉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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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5-11 12: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法律解决了,不要谈感情,你姨妈已经和你不讲感情了。尽快解决否则很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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