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辞退职工如果没有提前通知该怎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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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17-10-9 09:49: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2009年7月进入公司,是公司的通勤车司机,公司有两台大客跑通勤。因为公司要停开一台通勤车,公司决定停开我的那台车,我也因此被裁员了。但是在此之前,公司没有给我任何书面通知。直到昨天下午才通过班长告诉我要我明天到公司交还车辆手续以及办理离司的手续。听说公司裁减员工应该提前30天书面通知被裁人员。像我这种没有书面通知也没有提前告知的情况。公司该怎样赔偿呢?还有我再有2个月才满1年。
关于代通知金,好像新的“劳动合同法”上没有明确的说明啊,公司会认帐吗?我该怎么与公司交涉呢?
恳请各位能提供相应的法律条款,这样我在和公司交涉的时候才能有理有据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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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7-10-9 09:49:3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的,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赔偿金是补偿金的二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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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7-10-9 09:49:3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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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7-10-9 09:49:32 | 显示全部楼层
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加上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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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7-10-9 09:49:32 | 显示全部楼层
单位未履行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义务的,应当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另外,单位没有合法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您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按照您的情况可以得到两个月工资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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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7-10-9 09:49:3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工作了10个月,可以获得赔偿一个月工资。另外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你,因此可以另外获得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待通知金。所以你一共可以获得两个月工资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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